我叫李平凡,父親給我起這名就希望我的人生能平平凡凡,可惜人生總是盼啥不來啥,打小我的人生就不平凡。
包括我的童年,那叫一個慘。
五歲那年,我爸在社會上捅了人,緊跟著我媽也跟一男的跑了,她倒還算有良心,跑之前把我送到了小舅家,托付小舅照顧我。
小舅不僅是個無業遊民,還是個酒鬼,每天喝醉了便收拾我,他嫌棄我在他們家白吃白喝,也憎恨我爹是個殺人犯,他總叨念是我爹害了他姐,那時候小,挨了打,挨了罵,不敢反抗,也沒啥反抗的資本,隻能獨自找個角落默默的哭。
小舅家還有個表姐,是小舅抱養來的,叫王雯雯,她也不是啥好鳥,小舅打我的時候她總是雙手抱胸的站在一旁看熱鬧,從不幫我求情,這還不止,私底下她也喜歡欺負我,她說要玩騎大馬,就逼我給她當馬,有次我不小心把她從背上摔下來,結果被小舅用麻繩綁在了電風扇上,整整給扇了一小時。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依稀還記得那副場景,我被掛在風扇上,拚命的哇哇求饒,小舅在冷冷的笑,而表姐一邊笑,還一邊拍手,好像在馬戲團看小醜。
悲劇並沒有一直持續下去,我上幼兒園的時候,家裏來了一客人,他說他是我爸的朋友,剛跑路回來,他一見我,就把我緊緊抱在懷裏,說什麼他對不起我之類的話,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哪裏對不起我,我隻知道他是個好人,因為他臨走的時候給小舅留下一筆錢,正是那筆錢,讓我在小舅家,有了一點地位,小舅也不再打我了。
那時我就明白,錢真他媽的是好東西,它能讓一條惡棍,變成一隻溫順的綿羊。
小舅用這筆錢開了個飯館,生意還不錯,那會兒小舅經常拉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來飯館喝酒,小的二十來歲,大的三十左右,喝醉了便被拉到小屋子裏,緊接著小屋子裏就傳來那些女人微弱的氣踹聲,我總是趴在門上偷偷看,看的時候,心砰砰跳的很厲害,臉發熱,喉嚨也發幹,感覺很刺激。
上四年級的時候胖胖曾經給我一些漫畫書,這讓我有點早熟,也搞的我每天早上醒來,床單都黏糊糊的。
後來有一次,我偷看小叔辦事的事情居然被表姐給逮到了,她先是罵我變態,然後又照著我後腦勺打,還叫嚷著要去告訴小舅,當時直接把我嚇尿了,要是讓小舅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他還不打死我啊。
我求著表姐不要去,眼淚當時都害怕的流出來了,表姐頓了頓,真停下了步子,“不去也行,那你得和小時候一樣,給我當馬騎”。
我當時就搖頭跟表姐說“小時候我不懂事才給你當馬騎的,現在我都上學了,再給你當馬騎,要是被我同學知道了的話,還不被笑話死啊”
表姐鼻子一哼,絲毫不顧及我的顏麵,她說:“隨便你,你既然怕丟人,那你等著被我爸打死吧”。
表姐一挪步子,我身子當時就虛了,以前犯點小錯誤小舅都能把我打半死,要是讓他知道我偷看他辦事,指不定怎麼收拾我呢。
我拉住了表姐,叫她別去,表姐嘴角得逞的笑,問我這意思是不是答應給她當馬騎?我吞了吞口水,最終還是點了頭。
我記得我爸以前說過,做人放不下尊嚴,遲早死在尊嚴手裏,年紀輕輕我就體會到了這句話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