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五歲,工作一年、戀愛一個月、結婚三個月,現在離婚剛一周,一個月的時間我從少女跨入到了少婦的行列,現在不到半年的時間我一頭紮進了離婚婦女的隊伍,對,我就是那閃婚閃離的女人一枚,父母從我提出結婚初始時的氣急敗壞,到我離婚時的淚水漣漣,現在我又提出要辭職去做一個漂子他們也隻能沉默以對了,這一年,我經曆了太多的抉擇,這一年對他們來也真的是很不容易。

不要因為我經曆了三個月的婚姻而把我想象成一個對感情不負責任的人,就像我遠在美國的閨蜜琳達所,我隻是對愛情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而已,可能是吧,現在也隻能這樣了。

我的丈夫,不,現在應該是我的前夫,他是我的初戀,我在最初的青蔥歲月裏沒有喜歡過其他男孩或是男人,我向往的愛情是怦然心動、一見鍾情,在我的初症高中以及大學五年裏都沒有遇到那樣一個人,如果有,我現在的人生是不是全然不一樣了。

我和前夫是在同事的婚宴上認識的,不勝酒力的我喝了一杯紅酒,他負責開車送我們幾位女孩回家,最後送的是我,也許是酒意蒙蒙,醉意朧朧,昏暗的路燈下,微風吹著他的黑發,他修長的手指轉動著方向盤,那一刻,我真的心動了。

我並不是舊時代唯唯諾諾的女子,在大城市名牌大學讀了五年書,見多了象牙塔下的愛情悲喜劇,雖沒嚐試但也知道感情的風向標,我認為有愛就要出來,你是南牆我來撞,不行就回頭,而我的前夫不是南牆,他不撞我,他也喜歡我,我們倆一見傾心。

大學畢業本可以有機會留在那個令人豔羨的城市工作,可我心無大誌,安於現狀,不聽勸阻、義無反顧回到了家鄉,一座二線城市,隻想著嫁作良婦,孝順父母、相夫教子,順水行舟,這有何難,可是人生偏要與我作對。

我的婚姻並不是外界所猜測的性生活不和諧或是雙方一人出軌,我的前夫應該算是一個理想的丈夫人選,雖然我們當時在一起是一時起意,這也不能影響我愛了他九十二四十八時二十八秒,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錯,我隻是再也忍受不了他不刷牙就吻我。

我沒想到自己會是這樣一個人,愛一個人就要愛他的全部,我一直也是這樣想的,可是有時真的是這樣,你喜歡一個人,可能那陽光照在他的額角你就喜歡了,而不喜歡可能隻是因發現他手指甲裏的汙垢,我和前夫辦了離婚證出來,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惡惡地罵了一句,“願你以後遇到的都是渣男!”

沒有愛,哪來的恨,他恨我,可能真的是愛著我的,可是我不愛了,不愛就不愛了,如果有可能我倒想滿足他這個最後的願望,一個渣男?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可能是以前的我過得太平凡了吧,這類的男裙是勾起了我一點點的興趣。

琳達,我那個遠在美國念研究生的閨蜜聽了我的悲慘遭遇隻是淡淡一笑,她,“薔,這有啥,我們有大把的青春年華,糟塌了重來,不過切記隻許我們糟蹋別人,不能讓別人糟蹋了我們,隻要人生能過得快意一點就行了!”

我本想過愜意的人生,可卻差點過上了快意人生,如果我還在維持那段婚姻,過幾年可能是真的會三年抱兩,可以快速地過上那種一眼望到頭的人生,快是夠快了,可是有什麼意義呢?我不知道,不過也好,人生給了我第二次選擇的機會,我又可以從頭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