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財拿著手機漫無目的地劃拉著,久坐在直角沙發上讓他脖子酸痛。他等的人,遲遲沒有出現,整個下午,冷飲店裏客人已經來了一波又一波。還好夏日裏歲月悠長,而且這裏的橙汁免費續杯,嘛,這樣一想,也沒有更好的去處了。可能是遇到了什麼要緊事,或者睡過頭了,他並不了解女孩子的世界,這是能想到的所有可能。阿財切進QQ,消息欄裏那個戴著兔耳朵帽子的女生頭像依然是灰色,動也不動。手機屏幕漸漸暗下去,他看著鏡像裏的自己,然後推推厚重的黑框眼鏡,抓了抓頭上的卷毛。窗外是夏日裏熱烈的太陽,白楊葉子被曬得卷曲,陣陣熱浪掃過,每條街道都空空蕩蕩。

我叫得才,南城高中三年級。很長一段時間,我過著平靜的生活。雖然乏善可陳,但也平安喜樂。高中生活就像眾人參演的話劇,這裏有人為學霸的超級大腦鼓掌,因為他知道磁場中的帶電粒子如何運動。有人為班花的精致臉蛋鼓掌,因為青春期的荷爾蒙使他們躁動不安。但從沒有誰會關注我這樣的人,因為我學習並不出挑,長相平平,不善言辭。我是話劇舞台上的背景板,當高光燈追著主角滿場亂跑時,我羨慕地注視著他們,也明白高光不會照到我身上,即使照到我身上,我也沒有台詞可講。

媽媽同時做了兩份工作。加班到深夜是家常便飯。我討厭別人問起我爸爸,我對他知之甚少,甚至都沒有見過他。單親家庭的孩子,被嘲笑捉弄是常有的事,我活得心翼翼。每當青春期的焦慮不安席卷內心時,我都會在某個視野開闊的地方發呆。靠媽媽支撐的生活已經足夠艱難,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讓她再增煩惱。

我曾經有兩個愛好,一個是她,一個是它。她是我去年夏喜歡的一個女孩子,它是我在下雨廣場的長凳下揀到的一隻奶牛貓。那年五一節前夕,學生社團打算組織一個話劇文藝晚會,我們班承辦了一個西方話劇,名字叫《騎士之劍》。故事梗概是這樣的:很久以前,石頭砌成的高聳城堡裏住著一位漂亮的公主,名叫安妮卡,安妮卡公主是王國裏最美麗的人,凡是有幸一睹她美貌的人,都那他們一生中見過最動人的容顏,甚至有人把她稱作‘美神’。美神安妮卡的故事傳遍了相鄰幾個王國,有一,一位來自高岩年輕人克洛斯來到國王的巨大城堡裏,向安妮卡公主求婚,他單膝下跪,右手攤開撫住胸口,左手擎著一束金枝野薔薇道:

“以舊神和三千騎士的名義,我向王座上的王宣誓,我將用盡一生熱愛並守護公主。”

克洛斯裹著麻布衣服,一雙草鞋掛著泥水,頭發像雜草一樣亂蓬蓬,全身隻有那束金枝野薔薇稍有色彩。國王不願同意克洛斯的請求,認為這是故意冒犯。但直接以外表拒絕,會顯得王族沒有貴族修養。於是國王站起來宣布,隻要他能把‘黎明’舉起來,然後打敗一位鐵衛騎士,就將公主嫁給他。

‘黎明’是把長劍的名字。相傳是舊神帶領凡人與邪主所化身的諸龍戰鬥時所鑄。當時一共鑄造了三千把聖劍,不過大部分都被龍焰融毀,隻有唯一不懼龍焰的黎明得以保留下來。隻有被賦予神力的三千騎士能使用聖劍,除非長眠的騎士死而複生,否則王國裏沒人能拿動那柄長劍。讓瘦弱的克洛斯同精通劍術的鐵衛決鬥,能給他一個印象深刻的教訓,讓他再不敢冒犯公主,國王為自己的英明決定得意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