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形荒獸(1 / 2)

夜已深,昆蟲奏起了搖籃曲,森林裏的寧靜是帶著背景音樂的。

月光下,林間河邊,一隻近五百斤的疾風角鹿謹慎地朝四周看了幾圈,徘徊踱步良久,過了半個時辰確定安全了才低下頭口口地飲著甘甜的河水。

“嗖~”一道黑影閃電般地從樹上掠下,半人高的身影射向疾風角鹿,雙手扣向疾風角鹿的頸背處,並不長的指甲通過巨大的指力深深扣進疾風角鹿的皮肉。疾風角鹿以速度著稱,整個深林裏能單獨獵殺他們的荒獸屈指可數,如果讓人知道一個七八歲的人類孩童,居然可以近身傷到一隻疾風角鹿怕是會驚掉下巴。

但這孩童可並非一般孩童。八年前,這座大荒森林裏一隻體型巨大的白色獵獅虎不知從哪叼來了一個人類嬰兒,一直撫養了這個嬰兒七年。獵獅虎,因其習性好獵食獅子而得名,要知道虎類一般為獨居生活,而獅子則是群居生活,體型相差也並非很大,卻能獨自在獅群中獵取食物,實力可見一斑。當然,獵獅虎並非隻獵獅子,大多數時候也獵取其他動物。很多動物想不明白為什麼這隻獵獅虎會叼一個人類嬰兒來當孩子養,要知道雙拳難敵四手,在這個血腥殺戮的大荒叢林,麵對各種猛獸,哪怕是獵獅虎這種食物鏈頂端的存在也很難保一個人類嬰兒周全,但是它做到了。

豺狼虎豹對這個可口的點心虎視眈眈,這隻獵獅虎除了要提防飛禽走獸的偷襲,還要麵對同類的挑戰,即使外出狩獵,獵獅虎也會把嬰兒放在離自己盡量近的樹杈上。

艱難的歲月漸漸過去,嬰兒慢慢長大,獵獅虎開始教他狩獵,可惜人類的運動細胞完全比不上虎崽仔,值得慶幸的是在獵獅虎的悉心教導下,孩童不僅茁壯成長並且進步神速。人類的運動細胞不如荒獸,但是人類的領悟能力和理解能力卻遠遠高於荒獸。

在孩童還無法獨自狩獵時,他卻可以從素食動物那裏打個劫,跟很多動物搞好關係並學會了它們的看家本領,跟長尾火猴學會了生火,跟銀披風獸掏蛇窩攆獅群,隔三岔五還混到刀角荒狼群裏蹭個飯。基於人類基因的強大和獵獅虎的壓力,以及在最佳損友銀披風獸的無私幫助下孩童漸漸成為了大荒叢林的一名釘子戶,銀披風獸這種荒獸個頭不大但啥都吃,啥都惹,皮糙肉厚不懼百毒,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平頭白發銀披風,大荒叢林它最凶。但是再凶,真實實力卻也就那樣,所以這隻幼銀披風獸也成了大荒叢林唯一一隻銀披風獸。不過鑒於和孩童要好,獵獅虎連它一起罩了。也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經常跟銀披風獸混在一起,加上在大荒叢林奇花異草吃多了,孩童漸漸的也具備了不懼百毒,恢複能力極強的體質。多年來這對難纏的組合也成了大荒叢林的兩大惡霸。

直到一年前,那隻獵獅虎被一道雷劈死,孩童搬離了那一片區域開始自力更生。

……

頸背受傷,疾風角鹿疼痛嘶叫,瘋狂甩身,頭上的利角亂舞。孩童深知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他按原先的計劃從疾風角鹿的背上滑下,雙手仍然死死扣住疾風角鹿的皮肉,雙腳猛蹬,人往後仰,連人帶鹿一起倒進河流。疾風角鹿不善水性,拚命撲騰。孩童順著疾風角鹿撲騰的力道搖動以節省體力,河水不淺,任憑疾風角鹿噗通也無法掙紮上岸,一刻鍾過後疾風角鹿停止了撲騰。荒獸智商雖然不如人類,但並不妨礙它們的性狡猾,為了保險起見,孩童又過了一刻鍾才拖著疾風角鹿遊向岸邊。

拖著比自己重好幾倍的食物,孩童並不顯吃力。將疾風角鹿拖上一顆參大樹,孩童從自己搭建的巢裏取出一塊皮毛,將身上未幹的水漬擦幹。拿起匕首大的虎牙開始將疾風角鹿剝皮切割,這顆虎牙和一節尾骨是獵獅虎被雷劈死後僅剩的殘骸,孩童一直帶在身邊。

待切割下四隻疾風角鹿的腿後,孩童停下了手中的動作,仰長吼。

虎嘯山林,久久不息。

“啊哦~”數息後,一陣陣狼吼響起,刀角狼群一邊響應著一邊聞聲而來。刀角荒狼的眼睛猶如一盞盞明燈般的光亮彙聚在大樹下。

“吱吱~”長尾火猴也來了,後麵還有閃電夜鷹和幽影花豹等荒獸,至於部分可能淪為食物的動物當然是不敢來的,哪怕孩童人心未泯,跟眾荒獸久居深山叢林,對其他荒獸也不亂攻擊,每狩獵一次都要吃幾果實才會再次狩獵,但是食物鏈就是如此。

孩童將除了四隻腿肉以外的疾風角鹿拋下。長尾火猴並不吃肉,但是疾風角鹿的角和皮毛骨骼卻是不錯的工具。

知道孩童喜歡熟食,長尾火猴拿起兩塊石頭將帶來的柴火點著。

詭異的一幕出現了,大型叢林篝火狂歡開始。孩童取出從猴群學來釀造的猴兒酒,眾荒獸也沒急著進食,隻見孩童將兩隻疾風角鹿的前腿肉擺好放進火堆裏朝著一個方向咆哮了一聲沉默片刻,才將一隻後腿肉架上篝火。見此,眾荒獸才井然有序地開始進食。荒獸的秩序比人類還要嚴謹,正如孩童的那一聲咆哮。那是以前獵獅虎每次狩獵到食物,都是將前腿讓給他吃,他也吃過其他部位的荒獸肉,明白前腿肉是最好吃的。現在獵獅虎不在了,每次孩童進食荒獸之前都將前腿留著,想著讓獵獅虎吃,哪怕是獵獅虎吃不到了,哪怕是任憑前腿肉擺在那腐爛,孩童也不許其他動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