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我的預料,第二天中午楊鴻躍給我打電話,讓我回家一趟。
我是真不願意回去,可是現在我畢竟還沒離婚,我在家吃完飯開車回了楊家。
唐思悅正在楊鴻躍懷裏哭鬧著要找媽媽,餘嵐見我回來了,又是問我吃飯沒、又是問我累不累。
回來的路上我給唐思悅買了洋娃娃,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覺得孩子是無辜的。
我走到楊鴻躍身邊把手裏的洋娃娃遞給唐思悅溫柔的哄著她,“乖,你媽媽去了很遠的地方出差。等思悅長大了就會回來接你,這是媽媽給思悅買的洋娃娃。”
我以為唐思悅會收下洋娃娃乖乖的說她等媽媽回來,然而現實是唐思悅一把拍到了我手上的洋娃娃哭嚷著,“我不要娃娃,我要媽媽,我要媽媽,”
這孩子也挺可憐的,小小年紀就沒了媽。
我撿起洋娃娃放在沙發上,我不會和孩子計較,隻是讓我做她的媽媽,我是真的做不到的。
楊鴻躍把孩子交給餘嵐,讓我跟他上樓,他要跟我談談。
“就在小客廳談吧。”我執意不肯上去,我哪裏知道楊鴻躍什麼時候會家暴我。
小客廳就在旁邊,有什麼事情起碼我可以叫人,餘嵐也不會放任不管。
再說這裏還有孩子,楊鴻躍多少會克製一些。
楊鴻躍跟我走到小客廳,我坐下來問他有什麼事。
他拿出一張銀行卡放在桌子上,“這卡裏有兩百萬,不要離婚,除去每個季給優品娛樂的投資以外,我每年我給打一百萬的零花錢。一直給到思悅成年,你覺得怎麼樣?”
臥槽!楊鴻躍居然這麼有錢!
他說還有唐琪的房子、車子,賣出去之後這筆錢也可以打在我的名下,隻要我願意接受唐思悅這個孩子。
楊鴻躍還跟我保證了,以後在夫妻生活上尊重我的意見,但同樣我必須生一個孩子。
一百萬一年同誌們!在當時對於我來說,這就是天價。
就算是放在如今,一百萬也不是個小數目吧,可以在三四線城市買一套很不錯的房子了。
我承認我很沒有骨氣的猶豫了,有了這筆錢我就不用那麼辛苦了,我的公司永遠都有一百萬的備用資金,將來妹妹嫁人了,我還能備一份豐厚的嫁妝。
我真的有些動搖!
我是為了錢和楊鴻躍結婚的,現在也要為了錢不離婚嗎?
我讓楊鴻躍給我時間想想,我現在還不能給他回複。
楊鴻躍讓我先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唐思悅相處一周試試,如果孩子不能接受我,這個錢也是沒有的。
楊鴻躍建議我先試試,最起碼給彼此一個機會。
為了錢,我讓步了。
我把來龍去脈跟妹妹說了,讓她在公司給我盯著點,有時間給我打電話。
妹妹就問了我一句話,錢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這句話周朔也問過我,說真的我真的很想跳起來回答他們,當然重要!
這是什麼,錢啊!錢啊,親人們、朋友們。
沒有它,就活在最底層寸步難行。
我們住上光明幹淨的大房子、能夠在炙熱的天氣裏坐在獨立的辦公室裏不看人眼色、能夠有豪車代步不用擠公交。
這都是因為,有錢!
體驗過生活艱辛的人,有誰敢告訴我,錢不重要?
我是苦過來的孩子,我不想再受苦,
恍然之間我又想起了喬薇掛在嘴邊的話,人不能什麼都想要。
說到喬薇,她和顧清南的案子宣判下來了,因為陳老頭最終放棄了追究責任,加上花錢打點了人脈,隻判了三年刑緩。
這件事之後我和喬薇、顧清南也失去了聯係,現在應該沒有正規的企業會利用他們。
趁著一周的休息時間,我找了個行內的人幫我打聽喬薇的下落。
我有意讓喬薇來優品娛樂,她是個人才。
現在優品娛樂的經營權完全在我,陳老頭也習慣了兩耳不聞窗外事的生活,他隻圖個麵子上好看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