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本觀點和創新之處
(一)基本觀點
我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客觀上存在法律製度體係構建的明顯缺陷,阻礙了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穩步發展,無法彰顯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為此需要重構我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製度體係,借鑒發達國家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製度體係構建的有益經驗,精準彌補我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製度體係構建的“短板”,完善製度保障體係,持續增強我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二)創新之處
1.觀點創新。完善有效的校企合作製度體係不僅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更是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的需要,這是職業教育發展的理論突破,也為職業教育開辟新的發展空間,更為企業的永續發展打下堅實的人力資本累積基礎。
2.方法創新。在檢索並綜述相關研究文獻的基礎上,綜合運用觀察、訪談、問卷等方式,利用科學分析方法,確立我國校企合作有效性製度體係構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