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千千萬萬種相遇方式,伯喜想,遇到他時,是最最簡單的出場,便在她的心裏,留下了一粒叫做思慕的種子。
在無數個日夜,瘋狂的生根發芽,她拚盡全力,仍不能拔去一根枝椏。
25樓的落地窗,足夠俯瞰腳下的城市,窗前的女子,捧著一杯熱茶,專注的望著外麵的雨,男款的白襯衫,襯得身姿更加窈窕,露出雪白修長的雙腿。
有一種美,無需修飾,渾然天成。
男人換過被淋濕的衣服,從臥室出來的一刻,看到的就是這樣的畫麵,心髒有一刻的落拍,微微的怔忪。
他愛上的的人,自然,是好的。
放下手中的長外套,男人從背後抱住女子,輕柔的將女子的栗色卷發別到耳側,一口含住了耳垂,酥酥麻麻的感覺,流過她的全身。
“小喜,我們同居吧。”緊緊地擁抱,男子嗅著她的發香,如她的人一般,溫柔恬靜。
伯喜一愣,抿了一口熱茶,苦澀的茶香在口中氤氳,不留痕跡的皺了下好看的眉。
轉身的刹那,伯喜揚起嘴角,笑得一臉天真,“饒笙,你這算是求婚麼?”
孟饒笙笑的清清淺淺,伯喜能清楚地看到他臉頰的笑渦,“如果你願意,能娶你是我的榮幸。”
從初識,到如今,也將近三年了吧。
從最開始的一時興起,到後來的深深沉淪,這個女孩,輕易地成了他心頭的珍寶。
不容窺探,隻想,占為己有。
伯喜笑的狡黠,“饒笙啊,那我可就不能答應你了,我才不要這麼早就進了婚姻的墳墓,等我三十了人老珠黃,你未娶我未嫁,不用你求,說不定我要追著你逼你娶我呢。”
說著,退出孟饒笙的懷抱,拿起沙發上的外套,卻聽到男子溫和沉穩的聲音響起,“小喜,忘了他。你的從前,我不在乎。”
不在乎,所以我想要的,隻是你的現在,你的將來。
思緒飄忽,恍然間想起,是否也有人,說過不在乎。
那一年,雪下的那麼大,那個美麗驕傲的少年,臉上留著青紫的傷痕,在雪地裏抱著她,哭得那麼傷心,他說不要怕阿喜,阿喜,你永遠是我的寶寶,我會娶你的,我不在乎啊。
可是小小少年,你忘記問,阿喜是不是在乎啊。那紅色那麼刺目,像一把刀,深深插進阿喜的心髒,連呼吸,都痛啊。
伯喜輕輕閉上眼,往事,紛飛。
他們的愛情,霎那,即是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