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藏回來以後,很長時間上官明遠都寸步不離得跟著我,我斷定他這是有什麼後遺症,當然這後遺症完全有可能是因為我三年前一聲不吭得離開造成地,不去學校,不去工作,也不去買菜燒飯,偶爾有推脫不開的業務纏身,也一定會拉著我一起去,用他的話說,這一次,就算死,他也要死在我身邊,不過我也想他一定不是要表達這個意思,其實她是想警告我,這一次我就算死,也要死在她的身邊。不過還好,我並沒有打算逃開,我想我欠了他三年,一定要加班加點的補回來才是。
於是,我也樂於他每天這樣粘著我,我覺得自己還是那麼那麼重要的,我也黏著他,讓他帶我去吃好吃的,去兜風,去旅遊,去看展覽,雖然絕大多數我也看不懂,但是我提出的要求,他卻從來都沒拒絕過,並且每次都屁顛屁顛的跑前跑後為我當牛做馬也甘之如飴。我有時候會想,這是不是上官明遠對我的懲罰,把我寵但極致然後在甩了我?這一招可是夠陰險毒辣的。
於是在一個來的比較早的夜晚,說來的早是因為外麵天空剛剛擦黑,我便把房間的窗簾全部拉好,燈也全部打開,所以這種早完全是人為的。我靠在他的肩頭,假裝看一本書,嘴上卻有一搭無一搭的問道:“明遠,我們要不要換個生活方式,或者要不要換個對對方的稱呼?”
我想上官那麼聰明,而我這麼明顯的提示,他一定能夠聽的出來。他正拿著遙控器不停的換台,聽到我這樣問的時候,他不假思索的問:“換成什麼?我覺得這樣挺好。”
好吧,我確定他在報複我,我把書翻的嘩啦嘩啦響,以表示我很生氣,可是他完全沒有在意,看著電視裏那些動畫片笑的都快抽了。我不滿的嘟囔了一句,但是嘟囔了什麼我自己都沒聽清。
我起身回了房間,反鎖了門。一個人盤腿臥腳的坐在床上,我在想是不是我的離開讓他對我失去了信心?雖然從回來他就一直跟著我但是對我我的這三年,他卻隻字未提,一句都沒問,即便我都準備好了如何回答他,可是我哦準備了這麼多天,他竟然一個字都沒問。
但是於思洋,在回來的第一天晚上,他就單獨約我出去吃飯,明遠帶著警惕性的目光盯著於思洋看了好久才問道:有什麼事?於思洋昂起頭不屑的甩過去一個傲嬌的小眼神說:不告訴你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
因為於思洋不許他跟著所以他隻能一個人呆在家裏,抓心撓肝的,一晚上給我打了十幾通電話。其實於思洋也沒說什麼,無非就是解釋,道歉還有祝福。我聽著他說的那些,我覺得是我自己先對不起他,我從來沒有為他考慮過,沒有問他究竟發生了什麼,沒有問他她媽媽的醫藥費到底是怎麼解決的,沒有問他他媽媽的病是如何好的,雖然這些他都在談話裏一筆帶過,可是我仍然覺得是我對不起他,在他那樣對我之後,我沒有反省自己,而是轉身投入別人的懷抱,並且深深的愛上了那個人,我覺得我好無恥。
“你們什麼時候結婚?”於思洋問,眼睛卻不敢看著我,一會瞟向窗外,一會又看來來往往,進進出出餐廳的形形色色的人。
“不知道,剛回來,還沒考慮這事。”我沒有像他一樣,假裝的心不在焉,我認真的看著他,想了想還是由衷的說了一句對不起。
“你幹嘛?幹嘛說對不起?”他這才把目光收回,落在我的臉上,然後又自嘲的笑了笑說:“我終究還是要叫你一聲嫂子。”
我竟難過的無言以對,那時候說這話不過是賭氣,可是如今,我愛明遠,但是卻為曾經說過那樣的話而感到深深的自責,我想我不能理解當時思洋聽到這話的心情,可是如果換做我,我最愛的人愛上了一個我身邊的親人,並且時時刻刻提醒著我們之間這種難以拿捏的分寸,我會受不了的。
所以我又說了一句對不起。
有時候我在想,我們三個人真的就是一場注定了的糾纏,如果我夠堅定,夠理智,夠聰明,事情是不會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的,所以我覺得造成這一惡劣後果的罪魁禍首非我莫屬。我並不是舍不得於思洋,我還是那句話,我覺得太對不起他。
後來分手的時候,於思洋問我其實是不是早就愛上了明遠?其實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確定的是,我現在愛他。我們就那樣背對著走了很遠,很遠。我忘記問他車禍以後有沒有留下後遺症,忘記問他什麼時候醒來的,我忘記了太多的事情,分開的越久,那些忘記的事情就紛紛亂亂的又鑽回我的腦袋裏:他為我做的一切,打水,做值日,送早餐,送圍巾帽子,漂洋過海給我的那個水杯……我的眼淚在飛,我就這樣一直哭著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