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生(1 / 2)

一個略顯陰暗的房間裏,躺在床上的是一個十七八歲模樣的清秀少年,一雙攝人的眼眸突然睜開,如果仔細觀察他的眼睛就可以從他的眼神中透露出的盡是陰冷,和死寂。

清晨的陽光從窗外映照進來,刺眼的光亮一下子讓少年感到極為的不適。

晃了晃自己沉重的腦袋,呼吸著雜亂斑駁的空氣讓他有些疑惑,他隻從空氣中察覺到一絲忽略不計的靈力。

過了好一會他才重新睜開眼睛,對著四周觀察起來。

一抹熟悉感襲來,仔細的翻了翻塵封在腦海深處的記憶裏才回想起這是末日前他所居住的房間,即使是以他的定力也在臉上閃過一縷震撼!

真讓人難以置信!

即使是大地裂變後的末世吸收了靈力也隻不過增強自身的力量,速度,體力,耐力,怎麼會有導致重生這種偉力。

經曆十二年的末世,看著鏡子前十七歲模樣的自己,曾經臉上猙獰恐怖的兩道疤痕也不見了的葉銘陷入了沉思。

“嗬嗬嗬…周明哲,周明哲,周明哲……”這是葉銘發出沙啞的聲音,如同惡鬼的咆哮,又仿佛死神的低語!

“嗬嗬…這可真像裏的主角啊,可惜我葉銘並不是這個世界的救世主,而是這世間的劊子手。”

隨後他翻開了牆上的日曆,光明曆5年11月8號。

“想不到距離今後的末日居然還有將近三年,我這樣的人,居然還能享受這般恩賜。”葉銘勾起一抹邪意的詭笑。

即使看起來如今的時間還有所充足,但他也要開始準備了。

雖然如今靈氣還沒有複蘇,規則也沒有顯化,但如果潛藏在山脈老林中,或許能稍微感受到一絲靈力。

葉銘這番想到,心中已然有了計劃。

上一世,葉銘大半的時間都在為了複仇,仇恨,像惡鬼一般吞噬著他的心,蒙蔽了他的雙眼,就連身後映出的也是憎惡的影子。

那時他被趕出人類的主城,躲藏於無盡森林下的他不僅時刻麵臨死亡的注視,複仇的路上也都是險象生還。

沒有驚人的智慧,沒有同伴,從複仇的開始就被設計,雖然都艱難的逃過一劫,但之後也曾被打廢。

之後躲藏的歲月一直躲在無盡森林中的他從心開辟出來一條真正所謂的修行道路,才一個人在之後從裂縫走出更為凶猛的異族手裏活了下來,分別為:煉髓,鍛骨,換血,連脈,磨皮,脫凡,開靈(開魂)―(之後暫時不祥)。

葉銘略微思考一番後有了計劃,隻要嚐試在末日來之前修煉到換血境,力量,速度,體力,耐力均初步大漲,力量可以達到上千斤,即能搏殺凶獸,又可百裏奔襲,這樣,末世初期才有一戰之力。

11月的已經有點冷了,穿著大衣的葉銘把頭深深的藏在帽子底下,他還是不太習慣空下的光亮,更不習慣把自己暴露在人群當中。

他更像一隻獨狼,習慣潛藏在山林中,不過在那之前,他還需要辦一件事。

以後的末世可不像裏的世界,有異能或者功法,與凶獸作戰時,即使你擁有上千斤的力氣,一拳下去也會導致你的手臂骨折,武器,他需要一把武器,要一把刀,空著手在末世下可活不下去。

而練刀,也不是是電視裏的所演的那是有所謂的功法路數。

一句話,唯手熟爾。

不管你要練什麼武器,練到你可以把它當成吃飯的勺子,夾菜的筷子,練到你可以把它玩得花亂墜如同臂使。

還有便是你對力氣的掌控,比如,你要砍倒一顆手臂大的樹木你該用幾分力可以剛好把它砍倒,這都需要長久的練習和掌握。

末世,沒有那麼多力氣可以給你隨意揮霍。

你不僅要提防時刻麵臨的危險,還要心身旁吃人的同伴……不,是野獸。

竭力後的你,可不如一頭羔羊。

葉銘從就在孤兒院長大,雖然早早的出來打工但是也沒有什麼積蓄,不過本來他也沒準備用錢來買,他要去見一個人。

在崇州的一家博文俱樂部,莊博龍是私人俱樂部的老板。

每的早晨莊博龍都會在俱樂部裏喝茶,一隻待半時最多不會超過一時就離開。

而葉銘,就是為了他而來。

……

今的早晨好像又冷了些,耳邊傳來呼呼的風聲,葉銘的表情也帶上了一分冷冽。

短袖搭上一件薄薄的外套顯得有些單薄,穿太厚會給他行動帶來不便,這也是他的習慣。

常年被死亡凝望著的他可不會因為這點的細節給自己帶來致命的危險。

“不過是今後末世下的蟲子,可憐蟲。好好享受如今的堂吧。”看著街道上行色匆匆的人們葉銘閃過一絲嘲弄的神情。

“來了!”

葉銘朝著在不遠處下了車的莊博龍靠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