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他睜開眼睛,一拳打了過來!
我包住他的拳頭,眼眶微潤:“你就是這麼打招呼的?”
他沒有回答,目光有些呆滯,跟以前完全不同。
我心中一震,難道,他失去記憶了?
“老金,是我啊。”
他閉上眼睛,還是不說話。
我的心情逐漸沉到穀底,如果他失去記憶,那麼他就不是老金,而是一具普通的金屍,必須將其封印,否則會為禍世間。
過了一分鍾左右,他還是沒反應,我歎了口氣,拿出符筆,準備畫一道‘太清斬龍符’。
想當年,老金為了救我,幾乎被達瑞斯斬成兩半,到現在還曆曆在目。
雖然很痛心,但,失去記憶的金屍必須封印!
就在我調製符水時,老金忽然開口,聲音慵懶:“我不是死了嗎?”
我手上動作一僵,接著露出狂喜之色:“你沒失憶?”
“剛才記憶有些混亂,現在清醒了,那個手持鐮刀的鬥篷人呢?”
原來老金沒有失憶,他還記得達瑞斯,這真是太好了!至於剛才為什麼會記憶混亂?我猜,應該是還沒修複好,如今修複完畢,記憶自然恢複正常。
生命神樹藥粉不愧為療傷聖藥,因為正常的‘生之力’根本無法修複他的創傷,還會起到反效果,生之力會對僵屍造成傷害。而生命神樹藥粉則不會這樣,難怪連城主都推崇備至。
想完這些,我回道:“鬥篷人已經被我殺了。”
老金睜開眼睛:“是嗎?看來時間已經過去很久。”
我點點頭:“快二十年了,這期間發生過很多事情,像徐家滅族,蜀山解散,地球經曆生化危機,超過九成的人變成僵屍。”
“這真是個好消息。”老金毫不避諱的說道。
我額頭布滿黑線:“對你來說是好消息,對別人來說卻是噩夢,你出去可千萬別這麼說話,否則會被打死的,況且,那些僵屍早就被消滅了。”
“如此盛況沒能親眼所見,倒是有些遺憾。”老金惋惜的說了一句,然後若有所指道:“我很久沒喝血了。”
我翻翻眼睛:“就不該複活你,這不是自己找罪受麼?”
然而老金根本不鳥我,而是觀察著純金棺材,我一邊放血,一邊提醒道:“這可是黃金打造的,而且是千足金,怎麼樣?夠奢侈吧。雖說古代也有幾個金棺,可那時候的提煉技術不行,純度很低,用上千足金棺材的,你還是第一個,可以說是帝王級的待遇了。”
老金麵無表情:“你喜歡,留給你好了。”
“這叫什麼話?”我接滿一杯血液後,遞了過去,然後動用生之力,傷口瞬間愈合。
老金接過杯子,品嚐一口,露出陶醉之色:“味道比以前更好了。”
那當然,以前我才八級,現在都五級五段了,生命層次不同,血液中蘊含的能量也不同,但我沒有炫耀的意思,說道:“老金,外麵的格局變了,我帶你出去走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