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夏末秋初,換作南方是天高水清,楓紅如火,而這邊陲無名小鎮卻早已雪虐風饕。
這座小鎮沒甚麼特別的地方,不過是重刑犯的流放之地。
末竹是其中之一。算起來,她被流放至此地已有整整二十三年,原本按照重明國的律法,她應當被淩遲處死,但不知是幸還是命,那年時逢先帝猝然駕崩,新王即位,國師斷言不宜有血光之災,否則必有大劫降至,國中一向奉他若神靈,新王聽言下令大赦天下。
於是末竹從死罪改為了流放罪,同年一起受刑的一共有四十二人。
在從滄水城至雪鎮的服刑之路上,末竹不止一次的想起自己的故國玄瑞。
當時的玄瑞,真是南邊一隅小國,隻有三座城,分別為都城滄水、珍珠城南洲以及蠶城離芽。滄水比及其餘各國都城而言,並不算得上十分繁榮,不過滄水河是南北船隻運輸的往來要道,而南洲人人養蚌,盛產珍珠,離芽則已種蠶繅絲為主,加之國主於梁性格溫潤愛民,因此數年來,玄瑞百姓倒也算得上安居樂業。
可熟料,我不犯人,人卻偏偏犯我。重明國主野心勃勃,覬覦滄水這座水上肥城多年,以重要船隻在河中沉毀為借口,大舉派出精銳部隊進犯玄瑞。重明是南方大國,兵強馬壯,將才謀士無數,此行攻打玄瑞小國,誌在必得。
天昌二十一年早春,玄瑞大敗。兵入皇城,國主於梁含恨而終,死於大殿之外,所有於姓子嗣皆沒有幸免此難。城中自發三百壯士不堪國土被侵踏,負隅抵抗,最終被全部擊殺,他們的血水染紅了整條滄水河,過了七日才慢慢褪去。
末竹的父親是那三百壯士中的一人。
他走的時候,門外一樹梨花剛開,白清似雪,伸手輕輕抱了抱末竹母親,隻對她說:“且無論如何都要照顧好孩子。”末竹記得,父親說這話的時候,眼中藏著隱忍的怒意,像是要吃人似的,到後來她才明白,那是對重明的痛恨已經國破的悲慟。
父親這一走,就再沒回來,橫屍滄水河畔,從此變成了記憶裏的人。
滅去玄瑞之後,國主下令在三城之中大肆宣揚重明文化。大批重明原民被調派而來,與玄瑞遺民混居,甚至婚配。他們被迫開始學習重明文字,穿和重明人一樣的服飾,就連吃的東西,也要與之口味相同。但凡想要活下去,必須接受所有一切不公的安排。為防止再生異心,國主親自下令,再談論有關玄瑞之事或是以玄瑞語交談,杖責三十,關押兩年。
城中從此人人自危,寧可緘默不語。
但方言這東西,好似習慣,不自覺就會蹦出口來。末竹母親是在出去買菜的時候,錯說了一個字,被杖責三十。父親死後,母親心力交瘁,日夜難眠,身子本就孱弱,三十仗棍受下,當場就香消玉殞。重明向來律法苛刻,即使母親死了,關押兩年仍要執行。兵士將她的屍身火化,裝入骨灰壇子關押入牢,足兩年後親人才能去取出入土為安。
十二歲的末竹跪在府衙前同看守的兵士磕頭,懇求他們讓她將母親的骨灰帶走。
春雨如絲,她的心裏仿佛被紮進了一把鐵劍,疼得眼前陣陣發黑,幾欲作嘔。
兵士冷冷立在雨中,甚至看都不看末竹一樣。
直到天黑,來了一個頭目,上前就是重重一腳,喝道:“兩年後再來,快給大爺滾!”末竹疼得勉強才爬起來,春寒入骨,衣衫盡濕。
那頭目見末竹如此狼狽,居然哈哈大笑起來,諷刺道:“喪家犬就是喪家犬,別以為是個女娃娃,大爺就不能拿你怎麼樣,再不滾有你好看的!”
末竹倔強地咬牙問道:“我偏就不走了。你叫甚麼名字,以後這一腳我定要十倍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