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選擇,全憑自己,社會告訴你需要努力,但絕對不會強迫你努力,叢林法則從來都沒有消失過。
“寶貝兒,你覺得這個人怎麼樣?”
正在我愣愣出神的時候,身邊突然傳來了老媽的聲音。
“你醒了!”我扭頭看著醒來的老媽,將手裏的簡曆合上,隨手放在了那一摞裏麵,“各種獎項拿得很多,想來能裏應該是值得肯定的。”
我媽輕輕一笑的搖了搖頭,
“你呀,需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呢!”
老媽輕輕的歎了口氣,伸手將搭在身上的毛巾被掀開後,將我之前拿起來看的那份簡曆重新翻開。
“你看看後麵,他是14年畢業的,簡曆裏,他在自己工作經驗的那一段處,至少描述了曾在三個不同的公司任職,這說明什麼?”
“工作經驗豐富?”我有些不確定的反問道。
“哎呀,真是被你笨死啦!”老媽忍不住伸手戳了戳我的額頭,笑容不減的給我耐心的解釋著,“這說明,他喜歡跳槽。”
“額……”我有些無語的看著老媽。
“或者他隻是想要嚐試一下不同的生活呢,又或者,隻是那種工作並不是他感興趣的呢?”
我輕輕的搖了搖頭,忍不住想到了在百島湖遇到的那個叫唐青的攝影師。
她也有自己特別感興趣的事情,可就是因為一直無法去做自己感興趣的事兒,才會選擇那種流浪的生活方式。
“孩子,很多事情,並不是一句感興趣就能行的,把消滅興趣愛好的最好方式,就是把它變成自己的職業,你懂嗎?”
老媽的話讓我聽得一頭霧水的,在我看來,隻有興趣所在,才能全身心的投入,事半功倍。
看著我困惑的模樣,老媽忍不住噗嗤一笑。
她往著我身邊挪了挪,然後抱著我的脖子,看著我,滿臉認真的問道,
“你喜歡學醫嗎?”
“我……”
“認真想想!”老媽伸著手指,輕輕的封住了我的嘴唇。
喜歡嗎?我忍不住在心裏自問著,我最初的設想,是去學計算機專業的,可是陰差陽錯的卻被姐姐給我將自願改成醫學。
我本人對於學醫,是沒有興趣可言的。
可是,不管有沒有興趣,我都必須要去學。
全身心的做喜歡的事情,那是興趣;全身心的做本職的事情,那叫負責。
一個人,應當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
“不喜歡,但是我卻必須要努力認真的去學。”
“所以說啊!”老媽欣慰的一笑,“感覺到了累,便說明你是真實的活著的,不論喜歡與不喜歡,男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看著老媽那近在咫尺的臉龐,沉默的眨著眼睛。
“是不是老媽說得太過了?”對於我的表情,老媽有些不解。
我輕輕的搖了搖頭,
“感謝您跟我說這些,雖然我現在還是懵懵懂懂。”
“謝啥!”老媽噗嗤的一笑,然後放開了我,站了起來,舉著胳膊伸著懶腰。
看著她完美的身段,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時候不早了,把你姐叫起來吧,我們該去逛超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