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打晨風(1 / 1)

跳躍而去的還有老板。

他正哼著歌用勺子攪動鍋裏的糖水,猛不丁聽見尖銳的口哨從樹林裏響起,大驚,連忙回頭,就看見了女人。

女人衝他招了一下手,撒腿就跑。

跑的比兔子還快!

——老板。

他扔了勺子,蹦出草棚,撒腿如飛,追向女人……

“怎麼了?”王小爺不解的看著二人的背影問金山。

金山搖搖頭,又皺皺眉頭,嘀咕:“不應該啊!”

“不應該什麼?”王小爺問。

金山咬咬嘴唇,把目光投向樹林,說:“打‘晨風’還能打出事來?”

“什麼是打‘晨風’?”王小爺一臉茫然的看著金山問。

金山回頭看著她,一笑,說:“你堂堂金槍王小爺,位高名赫,字不會知道這些下三濫的勾當了!”

“你快說就是了!”王小爺催促,“賣什麼關子?”

金山凝眉思索該怎麼跟她講,直接說吧,她一定不以為然,就連自己第一次聽說時都不敢相信,她能信?

信不信由你,打“晨風”確實存在。

存在於下層社會,泛濫於上層社交。

交往,自然是說跟這些人打交道的人,大部分都是一些有身份的主兒,但首要條件就是得有錢。

有錢的人不一定有多高的身份。有身份的人幾乎都有錢。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真理就是你去嫖妓,不管你的身份如何,長相如何,年齡如何,隻要你有錢,有大把大把的銀子往外撒,那些個女人們都會把你當成爺來供著。

供著的不一定是爺,但一定要跟爺一樣慷慨大方。

大方了,才有女人垂青!因為那是妓院,你是在嫖妓!

嫖妓,就包涵打“晨風”。

打“晨風”,也可說就是嫖妓。隻不過方式不一樣。

不一樣就不一樣在,嫖妓得去妓院,打“晨風”是在荒郊野地裏開戰。

“野地裏戰”才刺激,才浪漫,才有激情。這也正是這一行當久經不衰的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那些個有錢的大爺們厭惡了家裏死板無味的黃臉婆,玩夠了大大小小、各色各樣的妓院女子,偶然在路邊采朵野花嚐嚐鮮,豈不刺激?還是在荒郊野外的樹林草叢裏,但就那股天做被子地坐床的豪情,就足夠味兒!

而打“晨風”演繹到江湖,就成了專為夜間趕路的各色行人準備的一道早晨盛宴。

盛宴誰都喜歡。

喜歡卻不一定人人敢吃。

吃盛宴就要付得起吃盛宴的代價。

代價自然就是銀子。少了都不行!

行不通。

通過一行掙錢的人,也都是下了血本的:選地方、簡單的器具、看場,哪個不需要白花花的銀子?

銀子,他們隻掙一次。

掙一次就走。一次一個地方。絕不留戀。

留戀不起!

——你若感覺不值,回頭去找麻煩呢?大部分打“晨風”的人都是江湖豪客,一般人也不敢隨隨便便就跟人去樂和!

——最重要的一點,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的進步,這一行當已經成了名符其實的打“晨風”!重點在“打”上,“晨風”隻不過是他們招人的幌子。隻要你有銀子,還夠“多情”,保管被“打”,而“晨風”隻不過是你被打之後的美好回憶罷了。

——就如剛才那位藍衣大漢……

金山大體上跟王小爺講了一下打“晨風”的情況。

聽得王小爺兩眼發直,身子哆嗦,臉上的皺紋一攏,罵了一句:“該死!”

死字鑽入金山的耳朵,就像霹靂炸響,令他一哆嗦,起身,疾步往樹林跑……

“你去幹嗎?”王小爺看著金山的背影疾呼。

“俺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