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中,燈隻開了角落裏的一盞,讓整個空間顯得有些昏暗。
燈光下,林夕關掉了電腦,努力的睜起就要合上的雙眼,拖著疲倦的身軀緩步離開了公司。
此時已經九點多鍾,按理來六點半就該下班,隻是上級臨時讓他做好一份文案。
沒辦法,身為職工的他隻能加班。
此刻走在回家的路上,整個人都是飄飄蕩蕩,似乎一不注意就會被風吹上空一般。
夜晚的人群中,一道靚麗的背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頓時疲倦的身體如同打了雞血一般,快步上前。
輕拍了那個女孩子的肩膀。
女孩轉過身,美麗的臉龐上帶著疑惑,卻不是林夕心中那張熟悉的麵孔。
“對不起,我認錯人了。”
轉身繼續向著輕軌車站走去,身體再次陷入疲倦不堪的狀態。
‘或許……再也見不到她了吧,畢竟,我們已經分手十個多月了。’
心裏一陣難受,從高中一直談到大學的戀愛,卻在十個月前,自己即將畢業的時候,突然就莫名其妙的分手了。
林夕不喜歡這個時代的戀愛觀,他隻想一輩子守著她,生老病死,所有的一切都隻為了她而拚搏。
很可惜,她沒能給他這個機會,十個月前讓他結束了自己已經談了五年多的戀愛,再次成為這個城市中許許多多單身狗中的一員。
他甚至到現在都沒有弄明白,那個女孩為什麼會跟自己分手。
因為異地嗎?
可異地三年,眼見自己的大學生涯已經完畢,可以去到她生活的那個城市裏去找她了。
不愛了嗎?
可分手的前幾,兩人還你濃我濃的彼此稱呼著為對方起的昵稱。
甚至還在討論著馬上畢業了,他們該如何生活,什麼時候結婚。
他也還能夠感受到女孩對於自己的濃濃愛意。
可卻就在那一,他清楚的記得,那氣陰沉,就像事先預料到了他的悲劇發生一樣。
下了課的他掏出手機接到了她的電話。
以為是親切的問候,結果聽到的卻是分手的消息。
林夕承認,那一刻他奔潰了。
可她還是毅然而然的堅持了分手,甚至連一個挽留的機會都沒有給他。
他去到她的城市找她,她卻如避瘟疫,遠遠的躲著他。
那一,平時不喝酒的他,喝了對於他來的很多酒。
但不論怎麼喝,隻是覺得肚子撐的不行,在衛生間一遍又一遍的嘔吐,就是不覺得醉。
他很想喝個嘧啶大醉,然後醒來什麼也不記得。
可惜,那一晚無論他喝多少酒,腦袋都始終保持著清醒。
讓他始終都記得,自己已經分手了,那個心愛的女孩離他而去了。
畢業以後,林夕就自己在外麵租了房子。
老式的樓梯房,樓層不算高,四樓。
可即便如此,此時的林夕仍然爬得仿佛雙腿已經不屬於自己。
回到家,疲倦的躺在床上,看著衣架上掛著的已經逐漸褪色的情侶牛仔衣,林夕露出苦澀的笑容。
那是曾經他兩一起去買的。
甚至因為他本就隻有一米七不到的個子,而她也有一米六多點。
所以兩人買的情侶裝都是那種比較中性的,方便兩人隨時換著穿,最後兩人誰也分不清到底哪一件是自己的。
不過那時候似乎也沒必要分清楚哪件是自己的,畢竟兩人都是奔著結婚,相守一生去的,也沒有必要分的那麼清楚。
分手後,她的一切他都沒有舍得扔。
他知道,或許自己看不到這些東西可能會好受點,但他就是舍不得。
哪怕看著難受,他也願意。
這件情侶牛仔便是已經在這裏掛了好幾個月了,每夜裏回家,都會看著它,心中一陣苦澀。
大概是持續十幾個時的盯著電腦,又需要高速運轉大腦,林夕實在是太累了。
不多時就已沉沉睡去。
睡夢中,他隱隱約約聽見有人叫著他的名字。
“林夕,林夕醒醒……林夕。”
這聲音略微有些耳熟,林夕艱難的睜開了眼睛,看了看一旁叫著自己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