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狗叫(1 / 2)

這個警察繼續道:“所以呢,這位孫先生,我們隻能遺憾地告訴您,這類鄰裏之間的民事糾紛,您可能需要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聘請專業律師,幫您起訴到人民法院來解決。”

養雞那方的中年夫婦聽警察這麼一,得意地對視一眼,顯然,今的掐架,他們是勝利的一方,倆人差一點就要當眾擊掌以賀了!

穿拖鞋的個子孫先生愣了好一會兒,忽然看到了林若雨和陳虹,他立即高胸大叫起來:“哎呀,林阿姨,您也在啊,太好了!這是虹虹姐吧?虹虹姐,您還記得我嗎?我是孫樂,時候我、你、飛飛、大寶,我們幾個常在一起玩。”

孫樂這麼一,陳虹想起來了,這個孫樂時候還推過她一個跟頭,把她給摔哭了,然後,孫樂被他爸拎著耳朵上門道歉。

“呀,是樂樂!差點沒認出來!”陳虹道。

孫樂一看陳虹還記得自己,格外高欣:“虹虹姐,聽您做了大律師了!剛好,我想要聘請一名律師,狀告這家人在陽台養雞擾民!弄得區空氣又髒又臭不,最要命的,是他們家的雞還經常亂叫,吃東西的時候‘咕咕’叫,餓了也‘咕咕’叫,下蛋的時候叫得更大聲。白叫也罷了,半夜三更它居然還叫,完全不讓人休息,我都已經被他家的雞折騰得神經衰弱了!”

那對養雞夫婦在這裏居住多年,也是認識林若雨和陳虹的,那女人立即高叫起來:“林教授,我平時可沒有開罪過你哦!你家虹虹得幫我打官司才行,我也要狀告這個阿三家的孩子經常哭鬧,影響我家孩子讀書睡覺!”

於是,一下子,這正在吵架的兩家人,都甩了警察,圍在了林若雨和陳虹身邊,林若雨好著急,朝陳虹頻頻使眼色,生怕她錯話,幫任何一家都麻煩。

其實,陳虹對於這個城市養雞也是有些意見的,尤其就養在母親家隔壁,無論衛生還是休息,對林若雨多少有些影響的。官司她倒沒有接的想法,她是想告訴兩家,雖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裏麵找不到處罰養雞的依據,但是,《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裏麵有規定,城市裏麵是禁止養雞鴨的。然而,陳虹看到母親給她的暗示,這些話雖然已到嘴邊,卻不好出來。

就在這時,忽然有人嚷嚷道:“找到了,找到了!”

馬上有人問:“找到什麼了?”

那人興奮地:“找到哪裏管雞了!城管!是城管管這事!”

一群人圍上去看那饒手機,孫樂也圍了上去,就聽那人大聲讀道:“國務院頒布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按國家行政建製設立的市區內,是禁止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

“那趕緊打電話叫城管啊!”

“城管電話多少呀?”

“好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