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下我們這些神吧,八百萬眾神,當然這八百萬並非實數而指許許多多之意,從人類的願望中誕生的神明分掌不同的職責,傾聽或者完成人類的願望作為神明的工作。

不同的神明依照知名度的高低分為兩類,一種是知名度高且有神社的有名神,反之即為無名神。有名神因為信眾廣泛而被視為官方信仰具有神籍,居住在由“”所統治的高原內,同時隻要信仰不滅,有名的神某種意義上是不死的,即便死去也會重新轉生,完成換代,但是換代不能保留前代的記憶,不過不會因為被人遺忘而消失,而無名神正好相反,因此無名神為了防止自己消失就會使用各種方式不斷的完成人類的願望來維係其存在,即便是殺人、複仇之類願望,比如我就是個無名神,畢竟之前這種事情也沒少幹,凱莎這件事就是我會同意的原因,雖我可以保證自己不消失了,但是習慣了,就答應了。

而神明為了工作上的便利就需要收養亡靈作為自己神器輔助自己工作,不過不同的神觀念不一樣,神器被神視為工具或助手或家人,就像我視靜和瀧為家人。

神明也可以為妖賜名轉換成聽從自己的傀儡麵妖,但這相當於觸犯禁忌會被“”所討伐。

但不論有名或者是無名神都是依賴人的願望或是信仰存在於世間的,因而神明與人類很容易相互幹涉,人間亂離諸神亦然,界亂離人心亦同,但神明本身沒有善惡之分,所謂善惡是人類所界定的概念,因而神明理論上可以為所欲為,對此神明的所有行為必須基於善,即正確之意,若不然神就會墮落成魔並為人類帶來災禍,其神器的存在也可以讓神明學習善惡之分。”

一旁的凱莎聽著,心裏想:如果這次把男使驅除成功了,到時候我也要為使在宇宙中確立信仰,雖是夜葬他們這係神,不像我們這種科技神,不過那我也要為我們使確立信仰,既然他們是,那麼我到時候就把使生活的地方叫做庭吧。

“接著就是神器了,被神明收養並賜予“假名”的亡靈,平時是人類的姿態,在主人呼喚時會強製性的變化為某種器物,武器有很多類型,或騎乘獸或是某些特殊現象,雷電、附身之類的,侍奉不同的主人則作為器物的形狀也會不同,也會擁有不同的特殊能力。而賜名會以一個篆漢字的形式銘刻在身體上,名為瀧侓,器為瀧器,人形姿態念做瀧侓,器物形態念做瀧器。除了名,神明一般會在名後麵再賜予神器一個“字”,就是族名,作為一種親緣的紐帶,擁有相同字的複數神器則被稱之為該神明的神器家族,不過也有沒有賜予族名的例外,例如野良這種擁有複數姓名的流浪神器。

收養神器方麵也有一些特殊的限製,如若是自殺者的話會因為早已被妖所附身在死後直接成妖,無法成為神器;而靈魂被妖吞噬一部分的亡者即便成為神器也是有一定缺陷的;神明也可以收養大量神器,但收養越多神明越會感到身心疲憊,因而隻有少數神明可以做到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