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輝回頭一看,是那個中年警察,見他用槍對準了夏高陽懷裏的韓明珠,怒不可遏地說:“不行,你知道他抱著的美女是誰嗎?你給我站穩了,等會我把她的身份說出來,千萬別嚇癱了。”
“說大話誰不會啊,我告訴你們,我從警近三十年,什麼大場麵沒有見過?”劉所今晚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向來不敢惹是生非的他竟然處處跟對方針鋒相對。
你想找死。那我就送你一程。鄭明輝冷哼一聲,指著夏高陽懷裏的韓明珠,說“她是韓副市長的掌上明珠。”
聽到此言,劉所渾身忍不住瑟縮了下,險些栽倒在地。雖然他隻是一個小小的副科員,平時接觸不到副部級以上的大人物,但是韓副市長正好分管公安這一塊,所以他也知道韓副市長的大名。
劉所知道今晚惹了不該惹的人,但事情發展到這地步他已是騎虎難下,隻能將錯就錯,很快就淡定下來,不愧是久經沙場的老將。
劉所望了望夏高陽,對鄭明輝說:“若是他抱著的那位美女是市長千金,那我就更不能放他走了,因為剛才我得到群眾舉報,是他想強奸那個美女。”
強奸一般人都會負刑事責任,別說是強奸一市之長的女兒,即使是未遂恐怕也不會有好果子吃,就連處事不驚的鄭明輝也臉色大變,冷冷地望著夏高陽,問:“這是怎麼回事?”
鄭明輝隻是臉色有些鐵青,但夏高陽依然感覺到他心中的憤怒,畢竟韓明珠是他的表妹。如果是他,知道自己的表妹差點被人強奸,恐怕也會馬上找人算賬。問題是他並沒有打算強奸韓明珠啊,但想到此刻周圍都是圍觀的群眾,有些事情也不宜在這裏跟他解釋,猶豫了下,說:“家醜不可外揚,現在不是說話的時候。”
然後,看了眼手裏的韓明珠,說:“”師兄,如果你信得過我,你就讓我抱著明珠離開,我怕晚了,神仙也救不了明珠。”
夏高陽是鄭明輝從小看著長大的,雖然兩人已經有十多年沒有見麵了,但夏高陽的為人他是了解的,不可能會做出違法的事情,尤其是這種為人所不恥的行為。
楊麗芬走近劉所說:“你就是白馬山派出所的副所長吧,你不要瞎說,小心我告你誹謗。”
劉所望著馮子材說:“我沒有瞎說,剛才馮總報警說,有人在酒店強奸婦女。”
十幾分鍾前,劉所接到馮子材的電話說,鄭明輝看中的馬子被人強奸了,犯罪嫌疑人被堵在了酒店,讓他過來抓人,不然他絕對不會趟這趟渾水。
楊麗芬看也沒看馮子材,解釋說:“我表妹和那位大帥哥本來就是情侶,一時衝動在包廂裏親熱也情有可原,你誣陷他強奸究竟有何居心?”
馮子材也出來指證:“劉誌遠,分明是你有仇富心理故意為難那位小兄弟,卻誣陷我報警,你究竟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嫌我每個月的好處費給少了?”
劉所根本不知道整件事情的始末,又見馮子材提到了好處費,更是嚇得滿頭大汗。當然,這費不是他收的,是整個派出所的創收。就像城管一樣,原本某個位置是不允許擺攤的,但是隻要攤主交了保護費便可以繼續在那裏擺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