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葬禮還是追悼會,全都是竭盡所能地風光大辦。
至於她自己本人。
演技之浮誇,眼淚之廉價,自不必多。
……
轉眼過了年。
趙宗慶五七也過了,趙君堯也終於從悲痛中緩了過來。
趙家開始正式分家。
這個趙君堯比較熟悉。
在這個世界,趙家也算是大家族,而大家族的規矩和大楚朝的還是很像的。
就比如分家這事。
在趙宗慶在世的時候,兄弟倆哪怕鬧得再凶都不可能提分家。
主要是給外人看。
這也算是豪門圈子裏的潛規則。
如果哪家人老一輩還沒去世,後輩就鬧著分家,就意味著家人不和,家族不寧,是要被人笑話的。
而老人去世以後就不一樣了。
兄弟分家再正常不過。
所以趙家正式分家,也算是理所應當。
……
按照這個世界的律法。
如果去世之人沒有立遺囑,那妻子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他名下的所有財產,包括股票、金錢、公司股份、甚至是法人,全部都要歸屬於死者的配偶。
也就是施月淑。
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趙宗慶早早立下遺囑就是為了防著她們母子。
所以在由律師和家屬出席的遺產繼承會上,施月淑母子除撩到趙宗慶私人贈與的幾套房產,別的就一無所有了。
趙氏集團的一切,從這一刻開始,都和施月淑母子沒關係了。
當然。
畢竟是夫妻一場,趙宗慶也沒把事情做絕。
考慮到單靠趙鈞其可能養活不了施月淑,所以,趙宗慶又給了施月淑好幾家商場商鋪的使用權。
並且在遺囑中承諾,隻要施月淑還活著,這幾間商場的使用權就一直是她的。
注意,是使用權!
意思就是,隻能用,不能賣!
施月淑當然不可能自己跑去開商店,必定會租出去。
而這部分租金,就是她每個月的固定收入。
這些錢足以保證她衣食無憂。
不會很富有,但也絕對餓不死,甚至日子還能過得有滋有味。
鑒於兩人夫妻關係早已破裂。
趙宗慶能做到這些,其實已經實屬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