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他還是我爸,都讓我很失望,今天的事情,我還得再謝謝你們,是你們讓我看清,黎輝不是個壞人,簡直是連畜生都不如!”
林鋒明白,當一個集團,或是一個家族,出現危機,靠自身很難渡過就會想著拿一些東西,來跟別人交換,很顯然楊美姿就像是件貨物,被他的親生父親,賣給了黎家父子。
楊家得到回報,公司不但平安的渡過危機,反而更加壯大,隻是楊美姿,過得很不開心,男朋友對她冷漠,她忍了,可是她現在,想忍都忍不了,黎輝對她造成的傷害實在太大了。
……
到了警局,眾人被警察帶到不同的審訊室,審訊林鋒的是一個女警,長相嬌美可愛,穿上警服又英姿颯爽,極品中的極品,看的林鋒口水直流,這也讓女警很反感。
“姓名?年齡?”女警按照流程問道。
林鋒回答道,“我叫林鋒,今年二十歲,未婚。”
女警繼續問道,“請你把案發時的情況仔細的跟我說一遍!”
林鋒邊回想邊說道,“我朋友跟黎輝有點過節,本來我是想做和事老,約黎輝出來談談事情該怎麼解決,我就打電話給他,剛開始黎輝不接我電話,最後可能是不耐煩,接了我的電話,他卻罵我。”
“我很生氣,我又沒招他惹她,他幹嘛要罵我?後來我就想著教訓他一下,再後來我知道他去了天海酒店,碰巧遇見黎輝跟他的幾個狐朋狗友,在欺負楊美姿。”
“我當然看不過去,就動手給他們每人一巴掌,最可惡的是,原來楊美姿是黎輝的女朋友,警察同誌,我想問下,如果你的女朋友跟黎輝一樣,把你騙到酒店,然後跟他的朋友一起,把你那個什麼了,你會怎麼想?”
“換句話說,你跟我一樣,遇上這樣的事情,是當做沒看見,還是去救人?”
剛開始林鋒說這事的時候,女警很生氣,因為林鋒是為了私人恩怨想要揍黎輝,聽完後麵的話,女警倒是覺得林鋒沒有做錯,那個男人那麼可惡,換做是她,相信她也會跟林鋒一樣先揍黎輝一頓再說。
女警把林鋒所說的全部記錄下來,隨後離開審訊室,剛好遇到其他幾名警察,上去詢問,“他們怎麼說?”
那幾名警察把手裏的文件夾交給女警,女警分別看了看,當事人楊美姿,跟林鋒所說的極為相似,而黎輝和他的狐朋狗友,像是串通好了,把所有的事情推到林鋒身上。
這就很不對勁,因為剛才林鋒說,是黎輝以及他的狐朋狗友,欺負楊美姿,而楊美姿的口供裏也提到這點,相反,黎輝等人的口供是將矛頭指向林鋒他們。
女警有把林鋒的口供,給其他警察看,想聽聽他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