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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可大慶將樂樂抱回家的時候,兩夫妻看小家夥長的白白胖胖,身上的衣服也值錢,一點都不像是窮人家養不起孩子抱出來扔的那種,而且,也不像是未婚先孕的小姑娘生了不敢養,畢竟,小家夥那會兒看著已經四五個月大了。
他們當時想的是,是不是哪個有錢人家的仇家,為了報複,就把人家的孩子偷出來給扔掉了。為了這個,他們當初撿到孩子後還去報了警,留下衣服也不過是想著那是認親的一個證據,隻是,警方那邊明察暗訪了很久,也沒找到一點相關的線索。
本來,警方是要把可樂被送到福利院的,但可大慶和葉蔓枝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歡到了心坎裏,哪裏舍得把她送去什麼福利院,當即就去辦了領養手續。但那件小衣服,葉蔓枝還是好好地把它保存了下來。
衣服很快拿了過來。
那是一件粉色的連體嬰兒服小棉襖,小貓咪造型,連著衣領的帽子上有兩隻貓兒朵,屁股的位置還有一條萌萌噠的貓尾巴。
不用摸衣服的麵料,單看這小衣服的款式,它就不是普通貨。
十八年前,那個時候華夏才剛剛開放沒多久,普通人家,就算是有錢有權的,也沒誰家給寶寶穿這種款式的衣服。倒不是說買不起,主要是那個時候國內根本就沒有這種款式的嬰兒服賣!
可樂拿著那件小衣服反複看了看,然後遞給冷雋鋒,若有所思的道:“看來,他們是在國外把我養到四五個月大的時候才來的C市。這倒是條線索,可以查查!”
她轉眸看向可大慶,問道:“爸,你當時撿到我的具體時間是哪一天,你還記得嗎?”
可大慶點了點頭:“當然記得!那哪能忘啊!那天是11月16日,晚上冷的很,你躺在那個紙箱子裏,凍得一張小臉通紅通紅的。我還以為你會生病呢,結果你什麼事都沒有,喝了一碗你媽給熬的米粥後,自己就睡了,不哭不鬧的,乖得很!一覺到天亮,半夜都沒醒過。”
可樂抿著嘴笑,原來自己小時候這麼省心啊!
她的準確出生日期是5月8日,可大慶是11月16日撿到她的,算時間,那會兒她已經五個多月大了。
這件嬰兒服是冬款,而且看衣領背麵的標簽,適合六至九個月的寶寶穿,這說明衣服應該是剛買沒多久,也就是說,將她扔在路邊的人應該是帶著她剛來華夏沒多久。那麼,排查十八年前,11月16日往前一個月,這個期間內從國外回C市的人員名單,應該會有所收獲。
當然,不排除他是先飛到別的城市,再輾轉來到C市的情況,但十八年前有能力接待國際航班的城市機場並不多,全部排查一遍也不是什麼難事,隻是可能要費些時間費些人力。
或許,還有一種可能,將可樂帶到華夏的人是偷渡來的。如果真是那樣,要找起來,就費勁兒了!
“我有些地方想不通!”可樂盯著那衣服沉思道。
“什麼想不通?”冷雋鋒放下對衣服的研究,看向她問道。
“你說,他們都把我養到五個多月大了,為什麼還要扔了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