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法庭上的詭辯(2 / 2)

“視頻被別有用心的人剪輯修改過了,我當時拿的旅行包沒有這麼大。”方琳張口就說。

“你的意思是有人剪輯掉了你原來用的小旅行包,換成了現在看到的這個大旅行包。是不是?”審判長問。

“對,是這樣!”方琳立馬確定。

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曉童帶著不屑的眼神,對方琳這種低級的謊話嗤之以鼻。他心想,你他媽的扯謊也得講究點兒專業技術行不行啊!老子還沒聽說過誰有這樣的剪輯技術呢。

“公訴人,你們對此有什麼意見嗎?”審判長問。

“這是被告人為了推脫罪責信口雌黃。理由有三,第一,這種置換掉視頻中的某一部分而保留其他,並且可以拚接成一段完整視頻的技術聞所未聞。其二,此案的另外一位嫌疑人,也就是原公安局長已經驗看了相關證物和這段視頻,他確定當時方琳就是用視頻錄像中出現的這個大旅行包裝錢行賄的。其三,這段視頻的完整性經過了司法刑偵技術手段的檢測,這是司法證物鑒定書,請審判長過目。”公訴人顯然是有備而來,麵對法官和旁聽人侃侃而談,力證方琳是在狡辯。

說完這段話之後,公訴人呈上了司法鑒定書,並請求法庭傳喚證人---接受方琳賄賂的原公安局長。

“帶本案證人!”審判長一聲令下,法庭側門裏走出了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此人就是受賄的原公安局長。

公訴人拿出一個較大的褐色旅行包交給法警,送交證人辨認。並問他“證人,你能否分辨一下這個旅行包,是不是方琳在私家會所給你送錢的時候用的包?”

“就是這個,沒錯!”

“當時方琳把裝有賄款的包給你之後,你打開看過包裏有多少錢嗎?”公訴人繼續追問。

“當然看過!”

“在什麼地方看的?裏麵有多少錢?”

“當晚十一點鍾回家之後,我打開包清點了一下裏麵的錢,一共是一百萬元。”

“好!謝謝證人配合。審判長,通過證人的證言,我們可以判斷被告人方琳行賄款是一百萬元,而絕非是此前她自己供述的二十萬元。”公訴人闡明自己的論斷之後,進一步解釋說:

“剛才,被告人方琳之所以堅持說視頻裏的包被人剪輯更換過,無非就是想說自己用的是小包,隻能裝的下二十萬元,所以她矢口否認當時用的是這個大包,但是,經過環環相扣的互相佐證,被告人方琳的謊話難以自圓其說。”

李曉童知道此時才看明白事情波折起伏的原因,差點當眾為公訴人叫好!

“被告人,你還有什麼要辯解的嗎?”審判長問。

“我的確是實話實說,當時不是用的公訴人剛剛拿出來的那個大旅行袋,而是一個褐色小旅行包。”方琳語氣無力的辯解。

她自己也很明白,此時的辯解已經很難改變既定事實了,但是僥幸心理還是占了上風,所以一口咬定當時用的是褐色的小旅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