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就緒,林米才帶著死神出門,被王子攔下,“你們要去哪裏?”
“海裏。”
“我不喜歡海底,帶我去海洋公園玩吧。”
屁孩再什麼呢,林米繞過王子,趕時間呢,熊孩子什麼時候能懂點事?
王子不滿地繼續堵在林米身前,“那我也要一起去!”
把黑貓丟下,王子第一個出門,“回來的時候要帶我去海洋公園!”
林米好奇王子為什麼如此執著,不就是海洋公園,她有的是時間,隨時都可以去,除了現在。
得到答案,王子臉上沒了陰霾,死神默默道,“你該不會是和誰打了賭?”
被戳穿了,王子理直氣壯,“我和葉軒打賭,誰先找到海洋公園活動的吉祥物,那麼另一個人就要給贏的寫一個月作業!”
真是孩子的樂趣呢,林米沉默,的時候也曾和成愛打賭,看來王子找到了一個好朋友。
有時候,友誼就是這麼的莫名其妙。
“那你加油?”
“為了公平起見,我絕對不用鬼手,贏葉軒不要太簡單。”
王子一路嘮叨,幾人來到海邊,上麵拉了長長一條警戒線,三人蹲在灌木叢後觀察情況,林米拿了望遠鏡,時刻注意巡邏隊。
“安全。”收回望遠鏡,林米帶頭衝鋒,跑到海邊一頭紮進海裏,林米露出一個腦袋,自以為聲的喊到,“你們快過來。”
“我覺得,不校”王子拒絕林米剛才的做法,實在是太蠢了,堂堂王子怎麼能和平民做這等偷雞摸狗的事。
還沒有走出一步,王子被死神雞似的拎起來,“黑森林的王子,需要尊嚴?”
王子認命的被死神拎著,他知道掙紮也無用功,冷著一張包子臉被死神丟進海裏,全程麵無表情。
為什麼呢,還不是因為習慣了。
海裏沒有希望的澄澈,就算是淺海也變得混濁,魚類也長著獠牙,三饒威懾使普通魚類不敢靠近。
光線昏暗,林米從包裏翻出一顆珍珠,這是上次宮殿管家送給他們的東西,可以當做指南針還可以充當照明工具。
“跟姐走,我帶你們浪!”
王子疑惑,“我們不是來捉魚的嗎?”此時他手裏抱著一條大魚,有他半個人那麼大,在王子懷裏已經快被勒死,他拍拍魚腦袋,“魚還會溺水嗎?為什麼翻白眼了?”
死神淡漠道,“你再勒緊一點,它不定還會上。”
是這樣嗎,王子放開大魚,“那我們不是來捉魚的嗎?”
“當然是來捉魚的。”林米坐在水底岩石之上,眼睛不離珍珠,“來都來了,不去看看人魚鄉豈不是很可惜?”
“比海洋公園還要看好嗎?”
“比海洋公園還好看。”隻去了一次的地方給饒映像永遠在自己中抹不去,她從未見過比哪裏還要美的地上,視覺上的享受。
不過,精神享受她還是會選擇地獄,那是混亂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