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道歉。我讓別人想起了傷心事。
“真是惡心,這家裏的人。你為什麼喜歡林宇?”林宇的姐姐問我。
“他原來對我很好。在學校裏護著我,也會接我上下學。”我說。
“他們家的人真的是一個德行。他爸爸原來也是這樣,接我上下學,照顧母親,給我們很多很多的錢。除了名分。知道我上小學的時候。我才知道那個男人還有另一個家庭。我媽帶著我背著罵名要過一輩子。”她咬住了下嘴唇。我能理解。
“後來那個女人有孩子,是個男孩。那個男人直接不管我們了。我媽帶著我去找他。找了十二年,終於找到他了。她還覺得那個男人十二年沒管她是沒有辦法的事。你知道最後怎麼樣了嗎?我媽為了我不跟著她一起受苦,像一個瘋子一樣要挾他們,從他們家的豪宅跳下去,才有我今天的身份。”她的眼睛裏淚水都要溢出來了,但她依然仰著頭,沒有在我麵前露出軟弱的姿態。
“他們不是人。他們是吃人的怪物,你永遠都不能在他們眼中找到一絲人性!即使我媽不在了,一個活人死在他們麵前,他們在乎的隻是社會輿論,我媽的血有沒有染髒他們的牆壁。你明白嗎?”她問我。
“嗯。”我不知道該說什麼。這種話題我沒有發言權。我再想如果我沒有和林宇分手,相信他會選擇我會發生什麼?我是不是也會在某一天像一個瘋子一樣從樓上跳下去?林宇有一天會發現,我是無關緊要的人,他應該做的是繼承家業順從父母的意願。我竟然覺得這才是對的。
為了情人放棄家產這種事隻能出現在電視劇裏,像無數少女的幻想所期待的一樣。在龐大的家業麵前,愛情輕如鴻毛。這種行為在大人眼裏太幼稚了。誰都知道跟掙得龐大的家業相比,找一個合適自己的伴侶太容易了,何必要冒這麼大風險。愛情不過是被詩人們誇張後的產物,太夢幻了。
“從今天以後就當他們不存在吧,我是為了你好,你還年輕,不應該為他放棄一生。”她勸說我。
“我知道,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他不會喜歡我太長時間了。我早就做好準備了。”我說:“謝謝你,告訴我這些。他有這麼多女朋友,我也是無所謂的一個而已。”
“別這麼說,你跟他們還不一樣。隻有你讓他們感到了危機感。所以還要把你叫過去侮辱一番才放心。”她苦笑著說:“我倒是希望,你們能長一點,氣死那群老東西。”
“不一樣嗎?”我問。有點在意,稍微。
“當然,那小子竟然會把你帶回來,然後向他媽提出想跟你結婚這種話。”她諷刺的說。我是不是錯怪他了?其實他真的有點喜歡我?
“是嗎?現在已經沒關係了。”我看向車窗外。車子已經駛離這座金錢堆成的房子。
“那就好。”她說。
一路上我們也沒有說什麼話。她執意把我送到樓下。
“再見。”我下車對她揮揮手。她開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