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曾經(3 / 3)

“我這個人就是這樣,過幾天就會覺得喜歡別人了。然後就去表白什麼的,經常被拒絕我都習慣了。”我為自己辯解,他好像因為這件事有些愧疚,所以才這麼照顧我的吧。

“高中生不能早戀。”他突然嚴肅了起來。

“嗯好的,我不會這麼做了。”我敷衍的說:“我明天開始就會努力學習我保證。”

“我會幫你請假,你明天好好休息一天吧。”他起身去為我倒薑糖水。看我整杯喝下才放下心。

“謝謝。”道謝後,我把空杯子和碗拿起來去洗。

“放下給我吧。”他拿走我手裏的東西,不小心碰到我的手。我本能的想要躲開他,玻璃杯掉在地上摔碎了。

“對不起。”我蹲下來,收拾碎片。

“還是我來吧。”他掃幹淨地上的碎片。

“對不起。”我覺得自己真是笨手笨腳的,杯子都拿不好。

“隻是一個杯子而已,你用不著道歉。”他處理好一切後,安慰我說。

“是我太笨了。”我尷尬的笑笑。

“箐櫻……”他叫了我一聲,輕輕的念著這兩個字。就像是再叫戀人一樣。這樣真的很容易引人誤會。

“怎麼了嗎?”我心情複雜的看著他。

“我們還能像以前一樣嗎?”他的目光似月光般的溫柔。已經不可能了吧,我真想告訴他,那個孩子已經不在了。

“我以前是什麼樣子的?”我問。

“像是一隻小狗,黏在我身邊活蹦亂跳。”他輕笑了一聲,形容說。我明白了這個故事依然告訴我們不能當舔狗……

“那樣不是很煩人嗎?”我脫口而出。被自己不喜歡的人纏著的確是這樣,就算真的喜歡也會厭倦吧。距離產生美。

“我從來沒這麼覺得過。”他說。這是騙人的吧。一定會覺得很煩,也不好意思說。

“是嗎?我現在覺得那個樣子太幼稚了。”我說。那個時候,那個孩子一定把他當做自己生活的全部了吧。真可憐。我不知道被唯一的希望拒絕後是什麼樣的情感。不過既然不喜歡還由著她纏著自己,總是說一些會讓人誤會的話,對她來說也太殘忍了吧。

我並不反對愛情,也沒有哪條法律反對愛情。但是一直強調師生關係,還一直把對方吸引到自己身邊,不是一件很惡心的事嗎?我不能理解他,甚至覺得還是離他遠一點比較好。假如有一天我也喜歡上他的話,他一句我隻把你當做自己的學生。我又能說什麼呢?難道要指責他對自己的學生過於關照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