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哦!我叫唐朵朵,大約於一個月前,穿越進了自己寫的裏。心情嘛……其實也就那樣吧。
呃,幸運的是我穿越進的原主是個有錢人家的女兒。而且是非常有錢哦!但是問題好像也出現在這了。
為神馬是個女配啊?我要當女主啊!我要玩轉全世界啊!我要那個女主光環啊!呀,要瘋了!不過,我是不是該慶幸我當時不知怎麼了,頭腦一熱寫了個較特別的虐青梅竹馬加灰姑娘與王子的故事呢。
要不然我也不會過得現在這麼瀟灑,你聽的沒錯,本姑娘現在過的的確很瀟灑。雖然不知道劇情的發展和大概時間,但是現在超漂亮,但是超貴的衣服想買多少就買多少,西餐,中餐料理什麼的想吃什麼就吃什麼,而且想什麼時候吃就什麼時候吃。
我每次開著蘭博基尼外出兜風時,其實都有一種想剁手的衝動哇!真是人比人氣死人呀!
不過本姑娘好像比那些裏寫的穿越過來的人好多啦!完全沒有任務,係統什麼的?我覺得我穿越的簡直是太值了,樂不思蜀是不是就是這麼來的啊?
不過,本姑娘也是居安思危的人啦!每見什麼人什麼話,例如向夏依燃的媽咪,不,現在應該是我的媽咪賣賣萌拉!偶爾跟爹地撒撒嬌拉!心情好時在上公司溜達溜達,刷刷爺爺的好感啦!
不過,我覺得我應該借著這個身份好好大展手腳,創出一份屬於我自己的地,讓大家都看好我。
正式介紹一下自己。我,唐朵朵是一個家庭並不富裕,甚至可以上貧窮,父母對我完全沒愛,親屬對於我沒有一絲好感的人。好聽點我是個悲苦的孩子,不好聽點,我簡直就是一個煞孤星。
我老娘在生我那年就因難產去世了,據媽媽在懷我的時候,要不是因為沒錢打胎,我早就被哢嚓了,所以我活到現在從未如此感謝貧窮,窮人萬歲呀!我十二歲那年,老爹也去了,不過不是殉情哦。是被債主活活打死的,欠的債我們一直還不上,要債的人找上了門,在我眼前活生生地將老爹打死了。其實我不傷心,我還去幫忙了呢。因為我的原則是欺負我的人,我會十倍還回去,愛我的人,我更會百倍奉還。
後來,我被家人接了回去。再後來,我加入了,其實也可以是被賣入了一個組織。他們教了我偷竊的技術,我每幾乎全部時間都在訓練。格鬥,刺殺,暗算……後來的後來,我出色地完成了組織交給我的任務,我自由了!組織很講信用,沒有來找我的麻煩,我成了一個自由寫手。
在那個年代,雖然我掙得錢不是很多,而且並不是很自由,但是我還是覺得很幸福,沒有任何人來打擾我,錢的問題也不用太擔心,在殺手組織原先掙的錢已經夠花了。
再後來,我穿越了,穿到我寫的這本短篇裏。
我覺得,我的人生與這本有點新鮮血液並不是什麼壞事,而且我相信我可以玩轉這本,比如,搶奪女主的光環。嘻嘻,有點邪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