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風忽地一吹,便將許許多多堆積而起的殘葉吹散開來,顯出一口圓圓的,舊舊的石井,放眼望去,石井之中一物未有,有的隻是幾片殘葉及早已被人折斷的枯樹枝罷了。
井壁此時竟仍是光滑透亮。
奇了?這石井之中之水已是幹涸,更是滴水未見,那井壁怎的仍是光滑透亮?
此時二人的目光更是鋒利,神經更是緊繃,一絲也不容鬆懈。詭異的石井搭配著仍在呼嘯的冷風,逐漸形成一種難以容納的氣氛。
二人又開始緩步前進,來到井邊。
兩人雙目緩緩順井而下,雖是沒有意識的眼睛,但卻有強烈的警惕性。
但見井內空無一物,二人便鬆了口氣。
隨即假羅卿便下到石井之下去將真羅卿的屍身帶上來。由於井壁異常濕滑,即使是輕功再高之人,也無法自井下掠出,所幸的是,假羅卿為了以防萬一,便在枯樹峰的另一處留下了繩索。假羅卿為了能混入華山當暗哨,而將真羅卿殺了後,便打算拋屍,以讓他永久不能蘇醒,他本以為這屍身是永遠也用不上的,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的道理他還是懂的,是以留下了足可直達井底的繩索,誰也未想到,齊老婆婆竟會隨意放棄堂堂武林七大門派之一的華山派,實教人難以相信!
繩索由鶯兒在上拉,假羅卿去帶屍身。假羅卿順著繩索向下攀,到達井底時,假羅卿隻覺這井下十分寒冷,十分淒涼,十分靜寂,他看到正躺在地下的真羅卿,假羅卿突地定睛一瞧,發現這真羅卿之屍身竟仍未腐爛,仍是完好無損!
假羅卿暗忖道:“奇了,這真羅卿我已於四年前拋屍於此,按理人死後屍身應早已腐爛而化為屍骨才對?怎的還未腐爛?”但轉念一想,隨即恍然大悟道:“哦!難怪還未腐爛,原是這井下以前恐怕是最富水源的石井了,雖已幹涸殆盡,但卻將一些水分存於井壁之中,夏日之時,會出現短暫之幹涸,冬日之時,水分逐漸恢複,使得此地異常冷寂,如此一來,便毀也毀不掉這屍身啦!”
一念至此,便徹徹底底的放下心來,雙手一抱,再順勢一背,便已將其背起,再順繩而上,兩人會合,隨即直朝華山主峰奔去。
不到半刻,二人便來至華山主峰。
鶯兒隨意指著周圍的一棵樹笑道:“隻要你將真羅卿之屍身放於那邊的樹下便可。”
假羅卿問道:“那在下該去何處?可還有用我之處?”隻要華山一事完成,他便再已無利用價值,按照齊老婆婆之手段,他隻有死路一條。
少女聞言自是會意,笑道:“你大可莫要擔心,齊老婆婆想一統江湖,用人之處自是很多,要知道,一個人若是要一統江湖光靠過人的智慧是沒有用的,需有人才,方可製勝!”
假羅卿皺眉問道:“可是昔年之諸葛孔明以空城計便可嚇退司馬懿之十五萬大軍,這又如何解釋呢?”
少女笑道:“我方才便已過‘一個人若是要一統江湖光靠過人的智慧是沒有用的,需有人才,方可製勝!’,諸葛孔明所用之空城計實存僥幸心理,若是將司馬懿換為張飛,隻怕空城一計便要失敗了,但卻偏偏是司馬懿,是以才會有所成功。”
假羅卿喃喃道:“原來如此……”
喃喃許久,便依著鶯兒的吩咐將真羅卿屍身放在那棵樹下,見所有事安排妥當後,方待離去,卻被鶯兒叫住:“你不覺得有些不對勁嗎?”
假羅卿一看那屍身,深覺並未有奇怪之處,便道:“屍身完好無損,並未有可疑之處。”
鶯兒道:“不是我們覺得是否有可疑之處,而是別人。”
假羅卿喃喃道:“別人……”
目光轉處,突然發現一個人被殺了後,應該有血跡,可是此處卻一滴血也沒有,如此一來,計謀也就失策了。
鶯兒盯著假羅卿道:“你雖然不是一個聰明人,但你卻也看出來了,是嗎?”
假羅卿點了點頭道:“不錯,我的確看出來了。但真羅卿已被我幾年前就已殺死了,鮮血若是仍在,隻怕早已凝固,已經無血了。莫非你有什麼方法,不成?”
鶯兒似乎知道假羅卿想什麼,當下便朝屍身走去。
隻見她靈巧的玉手連打屍身四處穴道,每打一處穴道,力度均是不同,前三處穴道,力道由到大,最後一處穴道,力道卻亦剛亦柔,剛柔並重,所用的正是武當內功!
此時在那最後一處穴道中竟突地濺出很多鮮血,濺出的鮮血濺於樹上,如此一來,真羅卿就好像被楚風用劍殺死的,至於屍身的體溫,因在極為寒冷的井下,即使是有神醫臨世,也會把出是在自井而出的時間,根本不會把出真羅卿是在幾年前就已死的時間。
假羅卿看到此處,不禁喃喃道:“果真厲害……”
冷風又已再起,轉眼之間,便已是未時。
楚風正行走在深秋之中,雙眼炯炯有神,身子矯健,步伐輕快。楚風方從身後五百裏的竹林中走來,他方才迎戰的是“金海鏢局”的許之軒,此人素有“陰陽六變”之稱,劍法雖如名字一樣詭異,但人品卻是極有聲望的,而且凡是他保的鏢,基本上全無差錯,是以深得武林中人之賞識,但也正因如此,許多人都在算計著他,巴不得他死掉,而當那些人聽到楚風要迎戰許之軒後,幾乎高興瘋了,但令人遺憾的是許之軒卻並沒有死在他的劍下,楚風放過了他,或許是因為他人品極佳,或許是因為他明日就要迎戰“華山三劍俠”之一的羅卿隻怕其心情亦是激動不已,是以才放了他一命。
轉眼之間,已是入夜。
一間酒館之中。酒館之中已是喧鬧不已,那些藍衫白帕的夥計馬不停蹄的穿梭行走於酒館之間。
楚風一人獨坐在一張桌子旁,口淺啜著杯中之酒,他很喜歡喝酒,因為酒是一種奇怪的東西,它能懂得人世間的情情愛愛,風風雨雨,它就像是一個無所不知的先知一樣,它也是一個能治下間奇毒百病的大夫,是以他很喜歡喝酒。
此時在旁邊的一張桌子旁有三人坐著,他們吃得很高興,喝得也很高興,他們似乎很有錢,因為在他們的桌子上有很多吃得東西以及很多喝得東西,吃得是這裏最貴的菜,乘菜的是這裏最貴的金盤子,喝的是這裏最貴的酒,酒香飄溢,隻怕就連不喝酒的人也會喜歡喝酒,是以這裏的所有人都在死死的盯著他們,巴不得想從他們的手上將酒搶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