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狗啃石(1 / 2)

女孩雖然走了,可是她的笑聲依然在房間裏回蕩,偷偷鑽進了楚良的耳朵,勾起了他的感情回憶

楚良本來就是一個被戀愛遺忘的獨身者,他曾經也嚐試著,找人愛,要人愛,把愛獻給人,求人施舍些殘餘的愛,可愛情似乎看透了他愛無可愛,所以一直不予理會。

在經曆了太多的人情令暖之後,他也似乎開始認為,這世間所謂的愛情,不過是利益權衡後的結果。

所他以不斷的告誡自己一定要出人頭地,一定要有所作為,隻是命運像一個很壞的情人,你越是有求於她,她越是刁難你,幾年過去,自己還是一事無成。

記得自己也無數次曾幻想過生命中的另一半,幻想過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每當獨自在外時,聽到別人家的鍋碗瓢盆聲,聞到別人家的飯香,自個的心裏總會湧出一股無法言語的悲涼,這種感覺如同附骨之蛆,根本無法擺脫,平常忙碌時還好,可到了閑暇時,呆在屋裏,心裏空蕩,不知道做什麼,出了門,精神恍惚,不知道去哪裏,仿佛生命已經失去了意義,要不是對未來仍存一絲希望,有時還真想放棄自己,隨波逐流算了……

“咚!咚!咚”

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破了楚良的思緒,原來是劉掌櫃喊自己吃早飯,這時他才從回憶中走出來,審視剛才的自己突然覺得好笑,笑自己變成了葬花的林妹妹,在不知命運的年紀卻要感慨命運多舛,實在好笑!

吃過早飯後,楚良不敢回屋,怕昨晚女孩兒殘留的笑聲纏上他,再次觸發自己不爽快的記憶,於是就獨自一個人上了街。

楚良走在鎮上,看到很多沿街叫賣跑貨的男女老幼,個個精神頭兒十足,楚良的心情也隨之雨轉晴。他先逛到了城裏的南北橋,在那兒看了半雜耍,中午時分,找了個館子,吃了頓飯,下午又閑逛了一會兒,約莫時候差不多了,就準備回去。

可在回趕的路上,看到一堆人圍在路邊,出於好奇,楚良就湊了上去,看到一個山羊胡子的老頭兒正和一個弱不經風的年輕人在那裏爭執,問了左右才知道:

這個年輕人的叫雷寶,是本地很有名的文人,不過他的名氣不是源於他才氣,而是源於他是族長雷風雨的孫子,當今縣長的兒子,更源於他的的無賴。

這都要歸功於雷老爺子,俗話缺什麼就想要補什麼,雷老爺子早年混社會,後來鬧革命,沒讀過什麼書,所以缺的是文化,即便後來當上了副師長,也特別羨慕那些能會寫的知識分子,無奈自己這輩子已經和文化無緣了,於是就隻能指望下一代。

雖雷老爺子苦心栽培,可是雷寶卻很不爭氣,學了十幾年,既不能作詩寫賦,又不能寫文記事,但他又不想讓自己的爺爺失望,想來想去,隻有去寫。

不過這職業雖然門檻低,要求少,可也是需要靈感的,怎奈這靈感遲遲不來,也許是豐都城太偏、太遠,以至於靈感迷了路,找不到自己,也許是它家裏有事來不了,還也許……

總之是,雷寶的第一本處女作,編了三年,硬是沒編出一個字來。不知是那一日,他突然頓悟,要寫處女作,何不到處女身上去找?可是處女不好找啊?不妨事!打個八折,**也行!

於是他開始流連於煙花之地,漸漸對酒色上了癮,到後來更是終日泡在溫柔鄉裏,風流才子沒做成,倒成了下流痞子,而且這雷寶還總喜歡把自己打扮的很女人,以至於他身邊的女人被逼的沒辦法,隻能打扮得很男人,搞的很多妓院的生意越來越差,弄到最後,很多姑娘實在賺不到錢了,就被迫從了良。這也算得上是另類的拯救失足婦女吧。

這一日,雷寶剛從酒樓裏出來,喝得醉醺醺的,不知怎的就心血來潮,就想找人給自己算一卦,剛好遇見這個擺卦攤兒的老頭兒。估計這老頭兒也是剛從外地來的,不認識他,隻當是個好蒙的冤大頭。

老頭兒一手摸著山羊胡子,另一隻的拇指撥弄著四根手指,表情十分享受,仿佛是撥弄著四根金條,眼睛微閉,腦袋輕輕搖晃,又像是有所感悟,卻忽然間麵露懼色,指著眼前這個蒼白清瘦的年輕人:“你將有大難了……除非,咳咳……你懂得……”

“什麼意思?”

算卦的老頭兒扶了扶鼻尖上的老花鏡,不耐煩的看了他一眼:“你精虛氣短,印堂發黑,不日就會命喪黃泉!隻有破財免災了”,著伸了伸手,明擺著是要錢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