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覺得自己再要是重新選擇的話,一定要慎重,至少不會再看那個人帥不帥,因為那是15歲的年紀選擇的另一半的標準,也不會覺得隻要自己喜歡那個人,那個人對自己好就好,因為喜歡或者愛都是可以改變的,而更注意的應該就是那人的實力,和他家庭的實力,不要很好的家庭,但是真的覺得兄弟姐妹少一點,親戚少一點會好一些,其實很多時候李倩一直覺得孤兒院長大的孩子挺好的。
讓他們沒有負擔,有的隻是一顆感恩的心,和那種人一起奮鬥,真的很幸福。就像是永遠可以過屬於兩個人的小日子一樣。
李倩沒有再仔細和認真的看下去,而是直接把那些東西裝進了一個大的手提袋裏,準備找地方處理掉。雖然這些東西很可能成為自己老的時候是一種寶貴的回憶,或者對自己以後的寫作而言是一種財富,因為人到了30歲,回憶起20歲的時候,回憶起來的很多東西都不是當時經曆的時候的感覺,就像是大人永遠不知道孩子心裏想的是什麼一樣。
所以李倩一直覺得寫日記真的是一個很好的留住童年的辦法,至少可以留住那時候的一些心態,那時候的喜怒哀樂,看著那時候讓自己煩惱的東西,你會發覺,其實自己真的是一個很膽小的人,那時候的煩惱都是那麼不值一提,都是現在那種司空見慣了的事情。
但是在那時候,感覺天都要塌下來一樣,那時候的快樂但是是真的,因為現在回憶起來那些快樂嘴角還是會上揚。因為那時候的快樂是那麼的簡單,也可以說是那時候自己的心比較的柔軟,比較容易感動吧。
記得前段時間自己看新聞。那些離婚的人越來越多,特別是撒貝寧和章子怡傳出愛情的消息時,李倩覺得撒貝寧那麼的帥氣,並且是央視的主持人,而章子怡雖然是國際明星。但是李倩覺得自己要是撒貝寧,自己有那種成就,也不指望另一半來讓自己生活的更好啊什麼的,自己就會找一個一張白紙的女孩,崇拜自己的那種,和她好好的過日子,而不會找章子怡,一個女人的成功是需要多少的手段的。所以自己會選擇一個簡單的人過日子。
那時候黃超就說,其實是人到了一種時期人的境界不一樣了,所以才會那麼多的人離婚,因為覺得在一起想不到一起去。這也就是糟糠之妻還會離婚的原因。開始李倩覺得無法理解這話是從黃超口中得出來的。但是自己也就聽聽,沒有反駁,雖然自己不同意黃超的說法,但是現在回憶起來,也就隻是隔了不到一個月而已,自己竟然就覺得黃超說的很有道理了。
自己和男朋友好像就是,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在一起12年,度過的是男朋友最黯淡的12年,是自己最年輕的12年,現在自己可以說是前男友的糟糠之妻,但是日子過不下去了,那是因為李倩不得不承認,他們的想法越來越南轅北轍,想不到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