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衡量(2 / 2)

認知出現了問題,那可是就離著走極端不遠了啊!

看似很是矛盾,為什麼1Vn就行,群體就不能夠,我也不出來,可感覺上,就是覺得此種的行為打破了‘人性’最本質的某種東西!

一旦崩壞了,基因都得重組的趕腳呢!

在a與in之間,一切都行,都不為過,‘道德’的話,可能就是衡量這個標準的單位了吧!

與多個女**往,欺騙的話,確實是不道德,可要是透明的話,我實在是想不出,這有什麼好不道德的!

隻要不是妨礙了別人,做出了對社會乃至個體有損的事兒,都是自己在過自己的日子,就是連親人,在如今這個時代,也是越來越剝離另一個家庭,回歸到自我的一片地了呢!

這點,老美做得就比較好呢!

都是獨立的個體,就算你是我家人,可你憑什麼插手我的事兒!

老婆與老媽掉到水裏,ha?為什麼要救老媽,老爸在幹什麼,他應該去救啊!

拋開各種的理由,這才是最理想的答案。

兩個家庭,既然有了各自的生活,那就各自去履行各自的義務責任好啦!

也別什麼她是你媽,是生你養你的人諸如此類道德製高點的話,人終歸是動物,就算再怎麼脫胎,也還是碳基生命,以生命的趨向性來觀察,繁衍是第一要務,否則都死了。

而在有了下一代之後,保護脆弱生命是生物的本能,可一旦長大能自力更生了,也就沒必要繼續跟在家人身邊了,繁衍使生命擴散,老是聚集在一起,不流動,那豈不是就成了一潭死水!

人之所以不同,是因為人類有了更大的能力,能力越大選擇也就越多啦!

假如每個人都幹好各自該幹的那份兒事情,世界真的是會變成堂的。

一個物種要是老躲在長輩的餘陰下,沒有自己的作為,是會缺乏前進動力的,活得就會像是僵屍。

走出去,才是生命的奇跡!

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身份這麼多,要是都兼顧的話,請問還有自己的個人享受空間嘛?!

人生下來不是為了勞碌,要真的隻是這麼苦悶的活著,人生的意義價值何在!

難道就隻是為了不使種族滅絕?!

父母有父母的生活,要是以他們為生活的中心,那麼請問自己的生活又該怎麼好好的過!

在需要的時候出現,如果總是出現,那麼請問,到底是誰需要誰啊!

父母是私自決定生下的孩子,而孩子是沒有選擇權的,養好了是本分,否則就是虐待,要是從孝道上論,那父母的恩情大過,因為他們給了你生命。

可要是反過來,孩子不是父母愛狀態下的結晶,人所能想到的諸多離經叛道之事,之所以會發生這種的事,如果是有愛的一家子,那是一定不會發生這種的事!

按照能量守恒來,力是相互的,得到了多少就是要返回去多少,假如家庭關係失衡了,那麼請問,‘能’是怎麼產生的!

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

血緣的關係,卻是使這一切簡單的事理,變得複雜啦!

在過去,杖斃了子女都沒事兒,你要是換成現在試試。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孝’確實是好,但愚孝,卻是萬萬不可取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