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一樣的生活(1 / 2)

這麼可能不大合適,但我是“戀愛反對派”的。

戀愛這種東西,隻是一種假象,隻是一種熱性病。

不妨看看那些在人前卿卿我我的情侶,既然不論是誰見了都會覺得很煩,都會希望他們趕緊走開,那麼為什麼還要在公共場合公然調情呢?因為那才是戀愛的真麵目:腦內嗎啡不斷的釋放,讓他們處於一種失去了羞恥心的狀態。我對他人的這種行為是抱著事不關己的容忍態度的,但若到自己則又另當別論了。就我個人而言,就算不是在公共場合,我也是不會做出那種恬不知恥的行為的。

然而倘若我將上述想法出來,恐怕別人會這樣笑著回答我吧。

“你就別硬撐啦”

“這算是為自己不受女生歡迎找的借口?”

哼。你哥我不受女生歡迎?開什麼玩笑呢。哥也是有過被表白經曆的人。想當年在若葉幼兒園星組那會兒……算了,過去的光輝事跡不提也罷。

不過確實,別人會這麼的理由我也明白。這就同三流大學生“學曆算個鳥”一樣缺乏服力一般,出生至今從未有過戀人的我即便那麼,在旁人聽來也不過是吃不到葡萄葡萄酸之類的嫉妒言論而已。

所以我從不把這個想法給別人聽,但這確實是我的真實想法。而讓我產生這個想法的是我的父母。

我的父母的相遇、相愛、結合就像愛情電視劇的劇情一般,於是學時的我一直在聽著他們講跌宕起伏的戀愛故事。然而到了初中,我每不得不聽的卻是他們無休止的爭吵。然後在初三的某一,雙方又找到了各自新的人生伴侶,於是就從我眼前消失了,隻留下一紙把我托付給親戚的書信和一張作為撫養費的自家的房屋產權書。

——你、們、都、是、渣、渣

我對我的父母和戀愛本身的厭惡程度已經達到了要用“伯方之鹽”的廣告旋律大罵的程度了。(譯者注:伯方之鹽的廣告詞是一字一頓念的)

當然,理性下來我也知道世上並不是隻有像我父母那樣的人。相反,幸福地戀愛、結婚、過日子的人應該還占了大多數。但雖能進行理性認識,我也不會因此產生“我要幸福地戀愛給你們看!”之類的衝動。畢竟就算不戀愛,人也能活下去。提不起勁的事情不做也罷。再,我也沒那個工夫。

我是有目標的人。我的目標是考入本地的國立大學醫學部,以後成為一名醫師。

但去醫學部就意味著一筆不的開支,而我是不能再給現在的監護人杏子姐增加負擔了。

桐生杏子是我父親的姐姐,也

就是我的伯母,是攬下我家這個爛攤子、收養我的恩人。若是別人,想來早就把我家那破房子賣了換成錢圖個省心,但伯母卻照顧到我不想搬離已經住慣的房子的心情,還特地搬來同我一起住。如果沒有杏子姐的話,我想我早就被其他親戚送進收容所了。於是我下定決心將來一定要報答杏子姐。

我上的高中叫瀨戶山高校(簡稱羽高)。在這所校裏有這樣一項政策:學校將給予成績特別優秀、品行良好的學生以世華大學推薦入學(帶獎學金)的資格。而這正是我要爭取的。

進入高中後首次期中考試我就取得了全年級第一的成績。

這對於在初中時成績屬於中遊偏下的我來可以算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了,但我絲毫不敢怠慢,今後也必須要保持成績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