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紀事(2 / 3)

在這不可知的異界,能有金手指傍身,不管它是什麼用處,到底能讓人安心。但孟帥自從發現這個地方,安心沒感覺,隻感覺糟心了。

原因是這捕蠅草一樣的巨大植物的葉子當中捕獲的那個東西,雖然看不清楚,但還是從葉子中間露出一雙鞋來。

一雙運動鞋,還有一角牛仔褲。

這特麼就是他的腳。

雖然換了個身體,但前世那身體他用了二十多年,哪有認不出來的道理?

在他記憶中,他是遠遊踏青時,一腳從懸崖上踩空,落了下去,沒在懸崖下找到老爺爺,倒是穿越到了異界。

好吧,既然是魂穿,原來那身體指定是廢了,這還罷了,但讓他看見自己前世的身體被捕蠅草捉住一點點的消化是怎麼回事?

這四個月來,他可是親眼看見自己的牛仔褲一點點憋下去,這點血肉想必都喂了樹苗了。

最可氣的是,這捕蠅樹能夠把他吃下去,還是多虧了孟帥。

目光上移,在黑霧上方,懸著一輪太陽。

是太陽,比起外界那個大火球可差的太遠了,頂多算一個亮一點的燈泡。

但就是這麼個燈泡,製造起來也不容易。

本來這個世界是一片漆黑,隻有朦朦朧朧一片霧氣。每當他練了一遍那鬼功夫,就有一絲光亮竄上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現在這個燈泡。

這燈泡不但,而且一日不充電,就會消散少許,每次少一絲光亮,那霧氣便合攏一分,孟帥雖然不能監視捕蠅草的行為,但料想它沒有陽光作用,就不能吸收養分。

按理,為了保留殘軀,他應該不提供能量才是,但孟帥也豁出去了,死了的身體也就能做個紀念,何況現在拖出來也是吃了一半的。他非要看看,到底這捕蠅草吃完了東西,到底還能幹什麼。

如果它吃完了不吐骨頭,抹抹嘴就罷了,孟帥定要一把火燒了這個鳥樹。

看這幾的樣子,它吃得差不多了。

黑土地上,掉下一隻運動鞋。

那代表撐著運動鞋的骨頭已經完全化盡,它失去了著力,就掉下來了。

想到這點,孟帥由衷的想吐。

但從心底,他也感受到一縷輕鬆——和前世最後一縷牽掛,終於完完全全的消失掉了。

隻是,那捕蠅草到如今還沒露出任何有用的跡象,那幾顆看起來可能是果實的東西,至今還是青皮,就是熟了,好像也沒法拿來吃……

再給你三,不表現出你的價值,別指望我再給你提供任何能量,活活餓殺你這鳥東西。

惡狠狠的想著,孟帥睜開了眼。

水老的院,在學堂的最裏麵,孟帥要出大門,還要穿過兩層院子和一個操場。他放學算是晚的,外麵的孩子早就散了。畢竟鎮上的孩子大部分家境尋常,年紀稍微大點就要分擔家裏的活計,每練四五個時辰,家長也不會樂意。一般到了下午就放學了。

每孟帥穿過操場的時候,看到的都是空蕩蕩的黃土地。

今卻不同。

操場上居然有人。

黃土地上,一個瘦的身影手持一根大鐵槍,正舞作一團。

身形輕捷如飛,大槍如虯龍一般盤旋飛舞,在傍晚的暗色下舞成了片模糊的黑影。

有人在練槍!

孟帥一下子來了興趣,這學堂裏練拳的多,練槍的少,這麼晚還練槍的更是少之又少,至少他還沒見過。這次看到難得的場麵,不由走上了幾步。

走得近了,孟帥能感覺到鐵槍帶起的勁風撲麵而來,波及數丈,把他逼得一時不能靠近。

舞槍的那人是個跟孟帥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一身白衣短打扮,幹淨利索,比起那一丈零八寸的大鐵槍,他的身軀太矮,但是身姿矯健,絲毫不見沉重。

這子是……

孟帥想起了,好像是學堂中的一個學生,叫方輕衍。

是叫這個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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