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分清合同文約人高克安、克定同侄覺新、覺英,情因各房弟兄叔侄幼承蔭庇,履厚席豐,樹大枝分,自宜各立門戶。所有祖遺田產,於民國六年由先遁齋公親筆書簿指派,平均分受。未立分管文約,同居共爨,曆年無異。壬戌冬月“注釋1”始各開鍋火。惟先遁齋公所遺養膳白衣庵水田六十五畝、夏宗堰水田七十二畝、安家堰水田六十三畝、三處莊田共計二百畝,又正通順街住宅一院,留作公產未分。本年各房公議,將上項田產一並出售,先後共得價銀捌萬貳千元。均經各房協議,作為五股,長房分得二股,每房各得一股,平均分受清楚。並將上年未分之家具、器用、衣服悉數搭配均分。自此之後,所有公共財產一概分清,並無提留隱匿等情;各房按股平攤,亦無偏私厚薄諸弊。至二台子,海濱彎及簡州、彭縣、郫縣五處墳地田產連同紅廟子、總府街兩處鋪房,原係早年提作蒸嚐,專供祭掃,永遠不分之業,遵照先遁齋公遺命,歸三四兩房輪管,奉祀香火,合族均無異言。從此一清百清,毫無蒂欠。各房兄弟叔侄永敦睦誼,各立門戶。各人努力向上,丕振家聲,保守先業,勿墜前人榮譽。至於貧富貴賤,各安天命,不得借口蒸嚐公產,妄思分剖。此係家眾協商,取得各房同意,並無勒誘欺詐情事。書立分清合同四張,四房各執存據。
外批:蒸嚐業本應歸三四兩房輪管,現因三房覺英侄
末達成年,所有香火祭掃暫由四房經理,俟覺英成年
後再行輪管。
中華民國十二年癸亥陰曆冬月十一日同立
老太爺房裏靠窗一張紫檀木大方桌上,攤開這同樣的四張抄在棉紙上的“分清合同”。克安和克定先後在日期下麵的空白地方,寫了自己的名字,放下筆笑容滿麵地在一排靠壁的椅子上坐了下來。克安拿起放在茶幾上的水煙袋點燃紙撚子,安閑地抽著水煙。覺新走到大方桌前拿起那支胡開文羊毫筆,在硯台裏蘸飽了墨汁,正要在棉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忽然鼻子一酸,眼睛一花,眼淚掉在紙上了。他拿著筆好久放不下去。眾人都用驚奇的眼光望著他。覺英等得不耐煩,走到大方桌跟前去了。
“大哥,你快點簽吧,”覺民走到覺新的身旁,在他的耳邊低聲說。
覺新掉過臉,好像不懂似地看了看覺民。他低聲說了一句:“三爸的靈柩昨天剛剛抬出去。”
“你還想這些事情做什麼?抬出去也就完了,”覺民又說。“即使三爸不死,他也沒有辦法。”
覺新忽然歎了一口氣,點了點頭,就在四張棉紙上匆匆地寫好了自己的名字。他放下筆,離開方桌,用留戀的眼光朝四處看了看。他聽見周氏在喊“明軒”,便走到周氏跟前,在周氏旁邊那把靠床的藤椅上坐下,埋下頭聽周氏講話。
覺英很快地就把名字簽好了。他回頭看了克安一眼,帶笑地問道:“四爸,哪一張歸我?”
“你隨便拿一張,交給你媽撿起來,”克安答道。
覺英就拿起一張合同,揣在懷裏。他看見克安同克定都朝大方桌走來,他就站在那裏看他們。克安同克定走到大方桌前,克安也拿起一張棉紙,得意地望著覺新說:“我總算對得起大家。公館賣掉,哪一房都有好處。我為了托人找買主,請過好多回客,貼了多少錢。我現在也不要大家還我的錢。爹書房裏還有幾樣小擺設,爹平日很喜歡,我想拿去做個紀念。明軒,你沒有話說吧?”他又把合同放回在大方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