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陽光明媚的早上,一道強光照入鄭愷的房間,這時,鬧鍾響了,鄭愷迷迷糊糊地摁下鬧鍾,起床收拾,刷牙,洗臉,穿上西裝,係上領結,照了照鏡子,帥帥的出門了。

鄭愷開著車往公司走,突然有一輛車從他的前方橫著衝過去,一腳猛地刹車,才沒有撞上去,於是他下車,走到車前,看了看自己的車沒有受損,才看向另一輛擦肩而過的車,車上走下一個長發及腰的女人,下車以後連忙向鄭愷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著急去公司麵試,我可能要晚了,這是我的名片,有事打給我,我來不及了,先走了”於是把名片塞進鄭愷手中就開車匆忙的走了,他一看名片,上麵寫著:林汐,他想有空再打電話給她,也開著車去公司了。

鄭愷到了公司以後,把鑰匙給公司前的保安讓他把車停好,並給他100塊錢當做費,就在他剛進入公司後,一輛白色的凱迪拉克也停在公司車位上。車上走下一個女人,隨即進入了公司。這個公司是鄭愷和他的兄弟逸辰一起合夥開的公司,鄭愷占其中的百分之八十五,逸辰占其中的百分之十五,鄭愷剛從國外回來,就把逸辰叫到辦公室好好的聊聊他在法國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