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說戀愛會降低人的智商,以前不信,喜歡Y的時候,我信了。
他說的每句話我都覺得有意義,他的每一個缺點我都認為很特別,他每次離開時的天氣我都當成詩意。
“我從來沒有跟誰講這麼久電話。”第一次電話粥結束的時候,大概是淩晨一點。
世界靜悄悄,靜到我能聽清他每一聲呼吸和微笑。
他那麼說的時候,我就這麼信了,帶著滿滿當當的雀躍。
長達一個半小時的電話粥,熬了認識彼此之前的瑣碎,甚至許多相關不相關,認識不認識的某人。
隻是這樣,就很開心,夜裏的空氣甜蜜得如同檸檬水爆炸。
“你一走,雨就下大了。”第一次在岔路口分開的時候,小雨淅瀝,他給我送傘。
微風裹挾白霧般的細雨,溫柔舔舐著肌膚,這麼小的雨我可以不用舉傘,可他堅持,藍格子大傘塞進我懷裏。
轉身不久,我沒有回頭,但我知道他在身後,雨漸漸下大,我抱著懷裏的傘,融入匆忙的行人中,任憑豆大的雨滴淹沒我。
手機震動,我躲到樹下,那句話就這麼毫無預兆的出現,出現在雨天,出現在我貧乏清淡的世界,出現在撲通撲通加速的心跳上。
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呢?我不知道,也不願深究,隻當它是一支隱晦的情詩。
自此,我記了整整一年,每一個雨天都要回想一遍。
“如果你不願意,你不喜歡,我就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我們談心,我們糾結,我們分手。
戀愛的時長有多長?兩周?兩個月?我無法定義。但一開始我就知道,不會是一年,兩年,更不會是一輩子。
我不希望他改變什麼,可似乎我又希望他改變很多,just for me。
最後我們平靜的分手,和許多戀人不同,一句話的挽留也無,甚至約定以後還是好朋友。
可事實是,他說他站了很久,我沒有回頭。我是個決絕的女生,是個一撞南牆不回頭的人。
我怕我回頭看到你在,我會舍不得走。我怕我回頭看不見你,我會哭得更厲害。
這樣矯情的心思,我期待他懂,也寧願他永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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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認識的時候,他泡網吧,玩遊戲,渾渾噩噩,我不學習,做兼職,渾渾噩噩,偏偏兩個渾渾噩噩的人就一見鍾情了。
至少我是一見鍾情的,他說喜歡我的時候,我甚至想要馬上就答應。
除卻我的小矯情和小膽怯,推推搡搡了幾天才在一起。
可也因為一見鍾情,我那薄弱的安全感降到了負值,每天刷屏留言,努力裝作不在乎,假裝很特別,不矯情,不吃醋,萌萌噠。
進到一家咖啡店,一定拿起紙筆把兩個人的昵稱貼在便條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