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在兵團冰天雪地的日子裏,一點點溫暖都能將人降服的。
沈翠珊表麵上是個有些心高氣傲的女子,因為長得好看,仿佛天然就有了讓她驕傲的資本。在那個年代,瓜子臉,大眼睛,雙眼皮,就非常符合大眾的審美標準。更主要的是,她是大城市來兵團支邊的,就更讓她在人群中與眾不同。隊裏也就是她最愛幹淨,臉一天要洗幾回。別人喝過水的缸子水壺什麼的她是絕計不用的。平時裏她總用一瓶雪花膏,把臉塗得是粉白粉白的,自己也因此變得香噴噴的。累活髒活她也是絕計不幹的,她仿佛知道自己天生就是嬌貴的似的。
但骨子裏她又是十分世俗的,她對自己既得的利益是從不可能失去的,她總能讓那些該屬於自己,不該屬於自己的都妥妥帖帖地牢牢地攥在自己手心兒裏。而且平日裏,屬她主意最大,她拿定主意的事情,誰也說不動她,像她這樣的人是知道自己的命運是攥在自己手心裏似的,任誰也擺布不了她。所以其他人也更是奈何不了她。
平日裏她三下五除二地利落地把該幹的事情都幹完了,就在旁邊樹蔭裏歇著,而她拿的工分也並不比旁人少,旁人也不能拿她怎樣。若是有人說出一二來,憑她那張嘴也是饒不了人的。所以她的爽脆利落,潑辣強悍在當時是有名的。
在談婚論嫁的年紀裏,隊裏的女孩子們都紛紛嫁為人婦,生兒育女了。而沈翠珊卻是極其篤定的一個,她對連裏的男青年都是不屑一顧的。論出身,論長相,論才幹,都入不了她的法眼。這雖然比不了買東西,同樣方方麵麵都是要考量,但是東西買了不合適,按照她的性子是可以退貨的,可是結了婚在那一代人的腦海裏是沒有離婚的概念的,結了婚是萬萬不能離婚的,離了婚是要糟人恥笑的。
加上她已經沒有了娘家依靠,隻有個舅舅還在上海。舅舅是個老實巴交的人,全憑一身力氣吃飯,日子過得也不濟,孩子又多,是眷顧不到她的,所以她也不指望誰,她隻想找個靠得住的男人風風光光地把自己嫁了,過兩天舒坦的日子。
另外還有一層意思,那就是她來兵團來得晚,這讓比她早兩年的張美鳳卻是十足地在她麵前得意了好些年,因為來得早,當了職工,拿的是和男人一樣的工資。所以在她心底裏,她一直是氣不過的,她總覺得自己又不比美鳳差,從小到大,從長相到學習,美鳳處處跟自己比,美鳳從來都是落在她後麵的,偏偏是這件事上,她沈翠珊憑什麼要低人一等。於是她巴望著有一天嫁了人,能借著這個男人的力量轉個正,當個職工,好把這口氣給爭回來。
所以找夫婿這個過程在她那兒顯得尤為漫長,她倒也是不徐不疾的,看著別人成了孩子的媽,她倒顯得安安靜靜的,因為她明白婚姻是一輩子的事。直到那個穿著綠色的軍大衣的男人----劉文才的出現才徹底把翠珊降服了——翠珊嫁給了他。盡管他和自己一樣,家庭成分不好,但僅僅是這一點便讓他們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覺,他還會說俏皮話,總能都讓翠珊開心,他頭腦靈活,點子多,又是連裏的幹事,還能耍筆杆子,平時連裏的布告欄都是他寫的,連長的發言稿也都由他下筆擬定,她覺得他是個有兩下子的人,是不同於普通職工的。
所以每每連裏的布告欄貼了新的內容,她便早早地湊到跟前去看,聽到別的知青議論布告欄上的字寫得好看的時候,她的心裏也跟著美滋滋的,仿佛他們誇讚的人是她自己一樣。更重要的是,劉文才接觸的人都是連裏或者團裏的幹部,他能托得上人,他們好上了,他能替她說得上話,若是他發展得好,升了職也說不定,順帶把她當職工的事情也解決了,那自然是最好不過的事了。
當別的男人都對她沈翠珊敬而遠之,因為翠珊的態度都讓他們漸漸悄悄地打起了退堂鼓,隻有文才不曾退卻。而她又隻覺得劉文才好,自然便對別的男人不屑一顧。有機會碰到文才,她是絕對能牢牢地把握住機會的。若是沒有機會了,她也能創造出許多的機會來。平日裏,她若是看到劉文才跟別的女知青多說了兩句話,她便怒火中燒,嫉妒得要命。對那個女知青她也是要鼻子沒有鼻子,要眼睛沒有眼睛的,態度壞得很。
若是看到文才朝她走來,她卻也一點也不扭捏,態度更是大方得很,從來也不曾避諱什麼,該說什麼就是什麼,想怎麼做便怎麼做,活脫脫的自然天性在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