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燈光開始變暗了,樂隊演唱了一首《空之城》。
她,她叫港港。我,這麼巧那叫你好了。
她支著頭側過來看我,我感覺她是笑了。
她,我們做朋友吧。我,好呀,我正好缺朋友。
她,你就這麼輕易的信了?我,我起頭是不信的,但後來是真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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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是剛分手一百的時候,每晚上醒過來第一件事情就是摸摸左邊的枕頭,總是以為等我睡著了她就會回來。然而很可惜的是,直到現在她都還有沒回來。
可能每個人都總會有一段渾渾噩噩的日子,我的那段就扔在一間三十平的出租屋裏,樓下是家文藝酒吧,名字就叫文藝酒吧。
那段時間不用讀書也不用工作,每就是吃了睡睡了吃,要不就是喝酒唱歌。好像所有的孤獨都被鎖在我這裏了,到了晚上也不必開燈,窗外的路燈照進來,我就煢煢孑立。
找不到人話,恐怕也不會有人想和我話。而不懂得欣賞孤獨的人就成了一座荒島,坐在岸邊自自話,終日惶恐。
可我很慶幸我經曆了那段日子,要是沒有,我也就不會認識了。
我很意外成了酒吧老板的朋友。他單身,九零後,很早輟學出來混。現在穿著西服打著領帶,鼻梁上架一副黑色鏡框,倒是很周正。他周三晚上有支樂隊會在這裏舉辦演唱,他可以請我喝一晚上的酒。
我想,要是換做古時候,我一定是那種背負長劍浪跡涯的人;談不上俠客,也談不上浪子,總之,江湖這麼大,卻有安身的地方。
他和我就是屬於兩句話認識的,兩句話也足夠他明曉我的來意了。
“你不是這兒的本地人吧。”“不是啊,就喝喝酒。”他看了我一眼,轉身拿出瓶綠色的酒,給我倒了一丁點,又倒些別的東西。
“喝吧,都在酒裏了。”他一口喝完,我也跟著一口喝完。我們成了朋友,左一句東一句,好像認識了很久。
周三晚上的演唱推遲了半時,雖然樂隊不怎麼有名,但酒吧裏已經坐滿了人。這樣巧的文藝酒吧,我坐在最裏麵的櫥窗邊的卡座裏,反而顯得並不起眼。
老板和樂隊主唱攀談了幾句,就在我邊上,他要我陪他去調試下燈光,於是等我們回來時,一個姑娘已經在我先前的座位上坐下了。老板拍拍我的背,笑著走向人群,我也隻能坐下來。
“欸!真巧,”我從她麵前拿過酒杯,“你也坐這兒啊?”
“我們認識嗎?”她低著頭,長發垂下來隻讓我看到側臉,她甚至沒有抬頭來看我。
“不認識啊。”
“不認識你又幹嘛和我瞎扯?”
“嘿!這不是又巧了嗎?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你巧不巧。”
她抬起頭給了我一個白眼有些想笑又不能笑出來的:“誒,我你這人,搭訕就搭訕吧,但是招數也太不新穎了;而且你那普通話還沒我這港島來的標準。”
“沒事沒事,我D話你也能聽懂。”我一屁股挪到她邊上:“你這普通話還真不太標準,有點像台灣來的。來聽演唱?”
“不是的,手機沒電了,想找個地方充電——哎呀,好像包沒帶,”她突然放下手裏的雜誌,慌忙的看著我,像是在掩飾什麼,“你知不知道這裏最近的那個機場在哪兒?我第一次過來,不熟路。”
“你想去機場?”
“算了,”她又搖搖頭,“我起初是來找人的,人沒找到,也不用著急走了。”
“這樣哦,”我意味深長的晃了晃酒杯,“沒找到就回去找唄,還來酒吧?”
“我呀,我看著這家酒吧裝修的一點都不像酒吧於是就進來了。”
雖然她是在笑,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哭過,她臉上的妝都卸掉了,我想這樣是為了方便自己隨時隨地都可以痛哭吧。我沒有戳穿她的謊話,我好像不該回這個位置。
“是失戀了吧,”我輕聲,“看來這地方是個好地方啊,失戀的人都會來,幹脆叫‘失戀者酒吧’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