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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在念書的時候,他的名字已響徹校園。

這三個總是出現於各大報端與雜誌欄處的字眼,承載著他的驕傲,以及“文學院第一才子”的美名。

那時候的她,嬌嬈純美如鹿,總是紅了臉輕吻上他的麵頰,呢喃著誇讚他的才情。

樣樣皆是得意的了。他就在光芒璀璨中誌得意滿的踏入社會,等待著再一場翻雲覆雨的成名。

孰知這學校外真實的城市,光怪陸離,霓虹闌珊,根本不似大學一般肯給予他那樣一場風花雪月的夢境。失去一切保護的他驚惶不前,讓鋒利的棱角將青春的夢想切割得支離破碎。

整整五年,他一無所出。翻閱曾經的剪報,灰敗枯黃的紙張上,那熟悉的三字名字,驕傲褪色,凝固於時光擱淺的荒灘之上。一年一次的同學聚會,他隻去過一次。因為那些或同情或嘲弄的目光太過沉重,讓他更加不堪生活的重壓。

聽著別人的“大器晚成”,總要被慨歎上一句自己的“江郎才盡”,怎麼想也不會是件讓人舒暢的事情。

她呢?在畢業後的第二年翩然離去的她一直不曾回返,他卻永遠記得她最後的歎息:

“既然無法引領時尚,至少也要順應潮流吧?”

的確,他的清麗文字蒼白空洞,不曾洗濯這世界分毫,倒是染得自己一身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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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總是不甘心啊。

不是沒想過將自己的不食煙火變得有了形役,可午夜夢回之時,他驚醒,淚痕清晰,映出年少的倒影。那些醇和歲月蔥蘢青翠,他怎麼也不忍心為其抹上半點蒼茫。

他的驕傲,縱使早已無權驕傲,也不曾減弱半分啊。

所以他再次拿起筆,已是距畢業七年之後。久違的他的熟悉的語言,熟悉的表達,傾訴著一個個夢,更放飛著一個個夢。

十萬字,他自己印成鉛字,各出版社逐家叩門。

既然要他的文字保持他想要的風骨,那麼他本人,就必須卸下虛無的傲骨。

冰冷的拒絕,寂寞的徘徊,嚴厲的指摘……他一一合著血淚吞下。昔日名動校園的文壇巨星,早成了跌落塵埃的卑微的泥濘。

七年的闊別,城市發展如飛翔般迅疾,他的聲名恰如微信朋友圈中很快淹沒的動態,湮滅的無聲無息了。“名不見經傳的草根”,“故作清高的文字”,“無病呻吟”……他還記得這些評價從那個麵容刻薄的編輯那薄薄兩片嘴唇間如毒液般迸射出來時,緊握的手指甲嵌入手心,直至染了滿手血腥。

他保不住自己的傲骨,卻也守不住他心愛的作品的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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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她嫁人的消息的時候,他楞然,最終還是決定前去。

看著席麵上六年未見的大學故友,沒有感懷也是假的。其實還不到0歲的年紀,他看著滿目的笑語歡聲,覺得自己滄桑得像60歲的老翁。

進行曲響起,她一身白紗似嫋嫋仙女,一如往昔曼妙,卻再不複往日甘醇。她挽著身邊的新郎笑得幸福美滿,他亂了心神,仿佛那隻鹿又踏進了他的心房。

定睛而視,她今生最終選擇的良人,一派商人氣息的慧質。

可他還記得,她曾描繪過的未來的夢,是梧桐碎影下單車上歡語聲聲的文藝男女,相攜相伴,一起去看魅得惑人心魄的晚霞……

罷了。他苦笑搖頭——這些熱戀時的情話囈語,若當真便無趣了。

輪番敬酒,她已至他的麵前。他本來是想避開的,孰料同學們時光磨搓不去一顆頑童的心,把他擁至人前輪番起哄。

她是有些醉了,紅著臉,眼睛迷離。杯聲清脆,她一頭飲下,嗤嗤笑:

“你恨我?”

他無可回答。

“你當然恨我,”她自顧自下去,笑容放得更大,“但是我今生從沒有做過更正確的決定。”

他抬起眼睛看向她,看著她熟悉的微笑刺痛了他。

——怎麼就失去了舊日裏的甜美?竟成了美杜莎如毒蛇吐信的鮮血淋漓。

“你不服氣麼?”她笑意微斂,但總有一分嘲意噙在嘴角,若隱若現,“我愛文藝,也不能去喝西北風吧?在生活麵前,你就不能務實一些麼?”舉起手搖晃,一閃而逝的光芒,“我愛文藝,但我更愛鑽戒,所以我在成長。你愛文藝,別的都不想,所以你永遠都是個幼稚的傻瓜……”

她著話離去,她的新郎亦步亦趨,未曾發過一語。

同學們本也隻是想開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尷尬。三兩交談著自然散開,徒留他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