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功見言信,俠客之義又曷可少哉!”
李白詩雲“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可見俠客並不是受雇者,不隸屬於統治階級的任何一部門,他們身手不凡,來去無蹤,卻從來沒有企圖用武力控製或者協助控製當時的社會,去威脅朝廷政權。
俠客遵循的不是儒學思想中的“忠”,而是“仁”與道家哲學,這種差別單是從三者所用的武器上便可略窺一二。騎士用長矛,攻擊半徑大,將自己包圍在一個大圓中,以自我為中心;武士用太刀,刃鋒利無比,刀身剛硬不可摧,一刀殺一人,刀一出鞘不是你死便是我亡;俠客用劍,剛中帶柔,舞時遊刃有餘,往往點到即止,處處留三分餘地。
正是這種特性使得俠客不可能在中華的正史上大放異彩,隻在人們目光不可及的地方輕輕拔劍。
俠:是指有能力的人不求回報地去幫助比自己弱的人。客指外來者,在這可認為指是四海為家的遊曆者。亦是“遊俠”,合起來也就是指樂於四處幫助他人的人。因為幫助他人多與仗義疏財,主持正義有關俠字大多人會想到的是武俠“俠不僅隻是武俠。仁俠義俠所有不求回報地去幫助他人的人都可以稱為俠者”。
所謂言必行,行必果,己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千裏誦義者也。荀悅曰,立氣齊,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謂之遊俠。——《史記·遊俠傳》
俠”字是由一個“人”和“夾”構成。其中,“夾”既是聲旁也是形旁,表示挾持的意思。其造字本義為名詞,乃古代行遊四方、劫富濟貧、仗義行道的勇士。後引申為助人,泛指通過自身力量幫助他人或對社會和他人做出貢獻的,且具備超出一般人的能力、勇氣、道德仁義,有大作為的人。
俠客和俠氣都是中國先民心中的理想人格:有英雄誌趣兼有刀劍功夫的當為俠客,不會拳腳功夫但心智上表現得痛快淋漓得稱為俠氣。由此得知,“俠肝義膽”曆來就是中國人所推崇的風骨。
至於“武”與“俠”結合的開始,則早在先秦春秋時期,由“士”化分而出,即所謂“文者為儒,武者為俠”。在這一方麵,儒家的對立麵_法家的創始人韓非子在《韓非子·五蠹》中敘述的很明白:“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話雖有其偏激之處,然卻一語道破了“武俠”與“儒家”同出一源的事實。它們之間互相抗衡,互相影響。然而,分久必合,兩種文化的融合點逐漸擴大。從“武”可以健身看,與“儒家”、“道家”的長生不老,修身養性,就不謀而合。至此,“武”再也不是上古時代單純的用招術、用兵器互相格鬥了。它已經成了一種倫理,一種文化,已經上升為一種“俠”,一種精神,甚至成為一種民族的象征,一種獨特的集體潛意識的人格崇拜,一種追求人格完美的中華民族的民族情結。
而我國的傳統文化一直以“入世”和“出世”思想為主導,不“入”則“出”,“入”“出”結合,“武俠”正好可以做到兩者的完美結合。於是“武俠”在新舊交替的時代便成了幻想救國的出路之一,也成了自古文人的共同喜好。
因而,從某種層麵上看中國四大傳統文化可歸為:“武俠”、“儒”、“道”。
如今的社會是越來越競爭激烈、欲海橫流,武俠以其古老的倫理重義輕利、重親情講友愛、互助互利的精神,為從古至今的中國人提供了一個從精神上複歸傳統的最便捷的途徑,提供了一個傳統道德上的烏托邦。它發展到現在已成為中國人的道德樂園,保持了強大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