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裝修精致的咖啡廳裏,一女子身著墨綠色長裙,一頭海藻般的卷發隨意的挽起,畫著淡淡的妝容,算不上絕色更談不上傾城,隻是看著很舒服。

女子用勺子輕輕攪動著杯子裏的咖啡,左手對麵坐著一名男子,西裝革履,五官隻能算中等稍偏上一點點。他們臨窗而坐,相視而笑。

這種氛圍持續了約莫兩分鍾就被打破了,是一個五官漂亮的男孩,奶聲奶氣的叫著“爸爸、媽媽”,身子似球一般朝他們滾來,一頭紮進了那男子的懷裏,男子眉眼間全是寵溺,女子滿眼洋溢著幸福。

那女子就是我,三十歲的我和我的老公以及我們的結婚紀念日。還有,我們的孩子。

我想,我們再次遇見是在一家咖啡廳,雖然我如今想象不出你會是什麼的樣子,但我知道,那時候你身邊肯定站著一位比我漂亮百倍的女子,你們會很般配。我們彼此也會互相寒暄,向對方介紹著自己的另一半,笑著聊。

至此,那個曾經如神般在我心底存在的男子,就不複存在。

我有時候就在想,若之前我們在最好的時候相遇,你有沒有可能喜歡我,哪怕一點也好。

也許會的吧。

但是,親愛的,那已與愛情無關。

好歹霸占了我心底那麼多年,就算現在不屬於我,那又如何!留個紀念來祭奠這些年我一個人這麼執著又無力的愛總是可以的。

壹:一個人的自作多情

“那一年的雪花飄落梅花開枝頭,那一年的華清池旁留下太多愁”廣播裏正播放的是李玉剛的《新貴妃醉酒》,那年,這首歌紅遍大街巷。那時候最喜歡做的就是模仿李玉剛,他的的身段,他的聲音,對自己充滿了無盡的誘惑力。盡管五音不全,盡管身段僵硬、動作笨拙,盡管被夥伴們取笑,喜歡就是喜歡。

“媽,我想學唱戲。”廚房裏媽媽正炒著菜,自己就橫衝直撞的跑到媽媽麵前。雖然經曆了諸多風雨,好在,媽媽終於同意了。

我的人生從此刻起才算真正拉開了序幕。

五歲到十歲,五年的時間,不長也不短。我練習戲曲五年,期間,曾間斷過、彷徨過,唯獨不曾後悔過。技藝雖算不上精湛,勉強也算及格。

因不喜拋頭露麵,甚少參加演出,隻是在戲園開園那幾,在戲台上偶爾唱一嗓子,其他的,不感興趣。

這幾年,除了身高、體重、容貌這些自然生長的東西以外,我的脾氣、性格還是一成不變。還是喜歡一個人壓馬路、一個人吃冰淇淋、一個人看書、一個人學戲、一個人上學(一個人:歌詞可增加至結束時)

我還有一個毛病,就是患有不算太嚴重的臉盲症。(臉盲症:又稱為“麵部遺忘症”,一般分為兩種:患者看不清別人的臉;患者對別人的臉型失去辨認能力。此處,屬於後者)

周末兩的時間,我都會去市區的戲曲培訓中心練習,坐公交車去。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直到他的出現,打亂了我十幾年如一日的生活節奏。他就是那半路殺出的程咬金,也是不被識得真心的呂洞賓。他像一隻螞蚱,沒有預示,沒有過程,單槍匹馬就闖進我的生活,把你的世界攪得翻地覆。然後忽然消失不知所蹤。

多年後相見,才發現原來事情還可以有另外一種解釋,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多麼滑稽與可笑,才知道自己對他而言不過是一個過客,卻硬生生以為自己才是主角,不可或缺。

荒唐吧,然而,真實存在著。

遇見他在我十二三歲的時候,正值情竇初開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