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與喜劇的差別在於:喜劇傾向於表現比當代人差的人,悲劇則傾向於表現比當代人好的人。
亞裏士多德認為詩的產生有兩個原因,它們都與人的性有關。
1、從孩提時候起人就具有模仿的自然傾向,正是這一點將人和動物區分開來,人通過模仿邁出了認識世界的第一步。
、每個人都能從模仿的成果中得到快感,但是如果觀賞者從未見過作品的原型,他就不會從作品模仿的對象中獲取快感,此時能夠引發快感的便是作品的藝術技巧、色彩的運用或諸如此類的東西。
史詩與悲劇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以口語體格律文的形式模仿嚴肅的事物。
但史詩不同於悲劇的地方在於,隻使用口語體格律文,而且采用敘述的方式模仿對象。
兩者的不同還表現在時間限度上,悲劇盡可能將事件限製在一以內,史詩則沒有這樣的限製。
至於成分,史詩所具有的所有的成分,悲劇均具有,但悲劇具有的某些成分,史詩則沒有。
所以,凡是能區分悲劇之優劣的人都能區分史詩之優劣。因為後者所有的屬性前者都有,前者所具有的屬性,後者未必有。
悲劇是對一種嚴肅、完整和有一定長度的行動的再現,它在不同的部分使用各種形式的、“裝飾”過的語言,通過戲劇表演而非敘述的方式,激起觀眾內心憐憫和恐懼的情感,從而達到淨化這些情感的目的。
所謂“裝飾”過的語言,是指使用了節奏和音調的語言。
“各種形式”,是指在悲劇的某些部分使用口語體的格律文,而在有些部分則使用唱段的形式。
總起來,悲劇應具備六個基本元素,即情節結構、性格、言語、思想、布景和唱段。其中兩個元素為模仿的媒介,一個為模仿的方式,三個是模仿的對象。
這六個元素囊括了悲劇的所有本質特征。
事件和情節結構是悲劇的目的。
悲劇最能打動人心的兩個成分是屬於情節結構的,一是突轉,一是發現。
總之,情節結構是悲劇的第一要素,性格是第二位的,第三重要的則是思想,即得體而恰當表達觀點的能力。重要性居於第四位的是言語。
悲劇是對一種嚴肅完整和有一定長度的行動的再現。
“完整”是指一個事件應由起始、中段和結尾三部分組成。
精心設計的情節結構不會隨意開篇,也不會隨意結束,而是遵循因果必然的原則。
此外,任何美的事物,無論是生物還是其他構造,不僅需要各部分的排列有序,還需要合適的大,因為美不僅體現在秩序上,還體現在大上。
悲劇的情節也應該有足夠的長度,但又不能長得超出我們記憶的限度。
而情節的長度應由事件本身的性質來決定,隻要劇情清楚連貫,篇幅越長越好,因為長才能顯出美。
詩的長度就是人物命運由逆境轉入順境或由順境轉入逆境時可能或必然發生的事件所涉及的範圍。
作為行動模仿的悲劇情節結構應是對完整、統一的行動的再現。其組成部分,即一個個事件的安排是這樣的:替換或去掉其中的任何一個事件都會破壞整個作品的完整性和連貫性,而對於那些可有可無的事件,則不應看整體的有機組成部分。
詩人的職責不是描述業已發生的事件,而是描述根據可能性和必然性原則可能發生的事情。
曆史學家和詩人的區別不在於他們是否使用了格律文,而在於曆史學家描述的是發生過的事情,而詩人描述的是可能發生的事情。
正因此,詩比曆史更富哲學性、更為嚴肅,因為詩講述的是具有普遍性的事件,而曆史記載的是具體的事件。
“普遍性”的事件包括某種類型的、可能或必然屬於某類人物的言語或行動,詩人要表達的就是這樣的普遍性。雖然詩中的人物都有具體的名字。
“具體”的事件則是具體某個人所從事或經曆過的事情。
在喜劇中,作者會創作出生活中可能發生的事件情節,給劇中人物任意冠以普通人的名字。
隻要詩人的創作是以模仿為依靠,隻要他模仿的對象是行動,那麼他就是依靠情節結構取勝,而非韻文之類的言語形式。
因此即便他刻畫的是真實事件,他也仍不失為一位詩人。
情節結構所再現的行動包括簡單型和複雜型兩種類型,情節結構也分為簡單型和複雜型兩類。
“簡單型”行動是指具有連續性和統一性、但發展過程中無突轉和發現的行動。
“複雜型”行動則指發展過程中有突轉或(和)發現的行動。
事物之間屬於因果關係還是時間上的先後關係,是大不相同的,因此突轉和發展應根據情節自身的發展需要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