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一死了之,真的就能一了百了,不在痛苦了麼?枉然!
我跳下,就如同高空拋物,風聲在我耳邊呼嘯,巫絕的身體在快速的下降,我知道一切都結束了,死亡的味道,是多麼的新鮮,我甚至能夠嗅到,我身體墜落在地麵,蹦的血花四濺,鮮血的腥鮮氣息。
不言而喻,巫絕砰的一聲,狠狠的紮在了地上,鮮血從我的氣孔流出,眼球睜大,眼眶浮腫,視線模糊,我真的嗅到了自己的血,但是也嗅到了另一種血,卻不是我的血。
巫絕最後的感覺是,身體軟軟的,好想有一個東西,墊在我身下。
巫絕最後的願望,是想看看我身下,到底是什麼東西。
此刻巫絕看到一張滿臉是血的臉,居然僵硬的昂起頭,看我。
聲音僵硬的了一句:“大哥!我還沒活夠,你身體好重,之後氣絕身亡。”
巫絕噗的吐了一口氣血,了一句:“我身體好重,沒有想你死。”
酒店發現殺人和縱火的服務員,已經通知了大堂經理。
大堂經理滿頭是汗撥打了報警電話,隨之而來警車之音不絕於耳。
豪門旅店,瞬間被包圍了個水泄不通,警察麼調查殺人縱火案發現場,八樓194房間,驗屍官檢查了唐勇和阿桑的屍體,確定為熟人作案,一刀斃命。
作案組從現場衣服掛上,找到了阿桑和唐勇的衣服,掏出了錢包裏麵的身份證,確定為微軟職工,之後聯係到了微軟,到微軟大樓調查,運用排除法,找到了巫絕,而撥打巫絕電話的時候,無人接聽,最後衛星定位手機號,找到了我的屍體。
警方提取了我的DNA,和案發現場的DNA一致,這也可定了巫絕死在距離現場很近的樓下停車場的確鑿證據,確定為情殺連環案。
但是讓警方震驚的是,巫絕屍體下,被砸死的男子,是怎麼在巫絕墜落時,正巧不巧的跑到我即將墜落的地方的?這裏可沒有停車管理員啊。
當警方從這個男子身上搜索時,發現了一大堆**********,還有螺絲刀等工具。
在用死者的身份證去查,這才發現,此人男,漢族,姓名:張大偉,000年因為偷車入獄,004年出獄,一聯想最近市區汽車被盜案。
瞬間警方確定,張大偉這次是在豪門旅店,準備偷車的時候,無巧不成書被跳樓的巫絕命中靶心,當了墊背子,雙雙斃命赴黃泉。
這個事情轟動了一時,多家媒體也奇葩之事,推向了電視。
在電視的一個欄目“故事會”一集中,標題為,殺人犯跳樓,砸死偷車賊,的巧合意。
報子上也刊登了,我兩個抱在一起的照片,那是擁抱?不!那是我想摸摸身下是什麼東西,不心把張偉這子摟在懷裏。
報紙編輯夠壞的,為了吸引眼球,居然串改真相,標題寫成了同性雙雙殉情死,臥槽,我兩個做厲鬼也不會放過編輯的。
還別,在黃泉路上的巫絕和張偉,厲鬼沒做成,做了個孤魂野鬼還差不多,這是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