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歌笙,今年16歲。我曾經在學二年級的時候暗戀過一個男生,他叫楊凱恒,他是我的第一個同桌。在一年級的時候就開始跟他坐,那時候我很討厭他,他也應該很討厭我吧。我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喜歡上他的,我隻知道,在二年級一學期要開學的時候,我很想他。那時候,我就發現自己喜歡上他了。可是,在二年級快結束的時候,老師把我從他身邊調走了,所以我就把對老師的不滿都發泄到新同桌——唐俊身上。到了四年級,我又換了一個同桌,我很慶幸,因為跟唐俊坐的時間沒有比跟楊凱恒坐的時間久。但是,在五年級的時候,我去上廁所,偶然發現了楊凱恒在跟鄭莞爾表白,我都聽到了,我很傷心,想去阻止他,我有很多理由,比如早戀。但我自己也不是早戀嗎我沒有資格去阻止別人。在那之後,楊凱恒和鄭莞爾整膩歪在一起,用我在電視劇上學到的詞語就是秀恩愛。沒有人懷疑他們在談戀愛,因為他們是同桌,在同學和老師眼裏,同桌就猶如最好的人,所以沒有人懷疑他們。而且鄭莞爾也是一個非常作的人,在老師麵前裝乖乖女,私底下用班長權利威脅別人,我最討厭的就是這種人。我不會因為別人的一句話放棄一個人,但是那個人的某一個舉動就可能會讓我放棄,那個人就是楊凱恒。在五年級的秋,我徹徹底底的放棄了他。從五年級開始,我和他的關係就像陌生人,沒有話,沒有任何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