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夢小菲為了生計,到了一家夜總會做花姐,陪客人喝酒唱歌聊天,每天可以賺上千元的小費,如果陪客人出去過夜,賺的就更多了,但她堅決不出台陪睡。她不想再躺在鋪上被人吃了,那對她的身心來說都是摧殘和傷害。
光是陪客人吃喝聊唱,她都覺得夠惡心的了,若不是這樣賺錢快,她才不會來這種鬼地方。
她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來做花姐的,目前也隻有這個行業最適合她,而且能快速賺錢了。從前她會很排斥這個行業,但現在她已經不是處的了,已經什麼都不在乎了,所以一心想要破罐子破摔了,反正也沒有人在乎了。
不都說笑貧不笑娼嘛,她即便是做花姐也是憑勞動吃飯,沒有去偷搶,沒有去飛機上縱火報複社會已經算是行善積德了。
她隻想賺錢,每天的費用給媽咪和代希希支付醫藥費還是夠了,她覺得這樣就足夠了,何須還出去陪客人睡覺呢。除非客人用錢把鋪滿,不然她還真懶得脫褲子,她又不是沒有見過錢,要知道她可是簽過四億人民幣協議的人。
雖然大家都是花姐,但剛開始時她還真看不慣有些花姐的作風,為了幾百塊錢就跑出去和客人開房,她覺得挺丟人的。
不過久了之後她也沒有這樣的看法了,覺得那是別人的人生,別人要怎樣就怎樣,不關她的事,或許別人和她一樣也有難言的苦衷吧,不然誰跑來賣呢?
雖然不用跟客人上亢,但是那一雙雙魔爪已經把她裏裏外外摸了個遍,她已經徹底麻木了,麻木的連哭都不會了,隻有看到錢包裏的錢,她才會欣慰的笑一笑,雖然笑得比哭還難看。
有時候她抱怨命運不公,覺得苦難的事情都讓自己給碰上了,但是看看身邊同樣苦難的姐妹,她又沒有了抱怨,覺得有抱怨是因為自己淺薄,是自己還沒有把人生看透。
就說她的一個同事歪姐吧,歪姐是三十歲的人了,已婚有孩子了,卻還是要一樣跑出來賣,為了啥?為了賺錢啊。
要說這歪姐也夠慘的,農村出生的她因為家裏窮,十四歲就跑出來混社會了,開始混跡於各個發廊、茶樓、餐館,做服務員,十六歲時被一個大老板看上了,於是養了她一年,後來她懷孕了,老板說生個兒子就娶她,生個女兒就給她一套房子。
不過歪姐命不好,她生了個女兒,然後老板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承諾的房子也變成了空氣。她隻好帶著女兒回到農村,沒被村裏人少說閑話。
歪姐家在村裏是最窮的,他有一個表哥三十歲了,因為家裏窮,一直娶不到媳婦。
她跟城裏那個老板一年,手上有幾萬塊積蓄,於是給表哥家修了房子,自己帶著女兒嫁給了表哥,這也是家裏人商議出來的辦法,因為表哥娶不到媳婦,而表妹又願意嫁,他當然願意娶了。
雖然他們是夫妻,也行夫妻之事,但是不能要孩子,這是倆人共同的痛處吧,但好歹歪姐也有了個女兒,所以心理上還是比表哥要平衡些。
為了賺錢,歪姐又進城務工,表哥則在家帶孩子。
最開始歪姐也是經人介紹到了夜總會做服務員,因為年紀小,誰也看不出她生過孩子,雞媽媽看她長的標致,就問她要不要做小姐賺大錢,她當然是願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