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隻有十幾戶人家的村落,更是清一色的茅草屋,家家戶戶門前都或多或少的掛著醃製好的臘肉,曬著野獸的毛皮。看上去似乎生活的還不錯,但是醃製的臘肉,是他們過冬唯一儲備的食物了。
因為背靠一處廣袤無邊的森林,所以這個村落主要以狩獵為生,或是種些野菜,或是摘些野果。
臨近傍晚,外出狩獵的人們也都陸陸續續的回來了。一個扛著一頭野鹿的男人,跟他旁邊的男孩有有笑的朝著自家走去。
男人名叫弗林特,而旁邊是他的兒子弗雷。
“今你幹得不錯,一箭射中眼睛,鹿皮可以完整的保留,應該能賣個不錯的價錢。”看到自己的孩子狩獵的技術成長的很快,男人粗糙的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常年在樹林雜草中來回穿梭狩獵,導致他的臉如同枯樹的樹皮一樣,幹燥粗糙,笑起來更是能擠出一道道樹皮一樣的紋路。他的左手虎口有著厚厚的一層老繭,而右手的幾根手指則是被弓弦勒出一道很深的溝痕。
聽到男人的誇讚,男孩很高興,不光是自己打獵的成果,更是來自父親對自己的認可。
“那明的集會也帶上我吧,我可以幫忙做一些雜活,不定我還能幫忙賣掉一些毛皮。”男孩對明集會很向往,雖然每都有集市讓他們售賣自己的毛皮,但是明的集市是每年最後的一個秋才舉辦的,周圍五十多個村落,幾乎所有戶人家都會去,因為不同於平時的集市,所以明的集市被稱之為集會。明的集會是每年最隆重最盛大的。
男人看著自己的兒子,那張稚嫩的臉上有著一雙堅毅的眼睛。他點了點頭,“你已經十三歲了,確實可以幫上一些忙了,但是明要起得很早。”
“當然!”男孩興奮的跳了起來,加快了腳步跑回了家中,得意地向自己的母親炫耀著今的成果。而男人則徑直走到屋後,將野鹿放下,熟練的開始剝皮清理。
雖然男人的動作非常熟練,但是當他清理好自己身上的血汙準備吃飯的時候,色也完全黑了。餐桌旁圍坐著三個人,除了剛剛的兩人,還有個挺著大肚子的女人。這是弗林特的妻子,達麗爾。
桌上隻有一盤燉菜,但是分量還是很充足的,裏麵有他們打獵回來的獸肉,和一些不知名的野菜。
男孩吃完飯後,看向自己的母親,“明要早點叫我起床,我要跟父親一起去集會。”
女人心裏咯噔了一下,男孩不知道,但是她還是很清楚的,在男孩這個年紀去集會意味著什麼。
她放下了手中收拾的碗筷,生氣的對男人道:“弗雷才十三歲,沒必要現在去,別人家的孩子不都是十四歲成年了才去嗎?”
“現在的生活條件好了,孩子全都嬌生慣養了嗎?”男人回應道:“我那時候可是十一歲就去過了。”
雖然現在他們依舊不富裕,但是相比自己年少的時代,確實要好很多了。
女人拍案而起低聲吼道:“你父親也是那時候去世的。”
男人一怔,女人也意識到自己了不該的,“對不起,我不該提這件事,你父親的事不能怪在你身上。”
男人搖了搖頭,那是一段他不願意想起,但是又不能忘記的回憶。
“你們在什麼?”男孩很疑惑,“不就是去一趟集會嗎?為什麼的這麼嚴重?”
男人整理了下思緒,看向自己的孩子,“弗雷,你還記得蘭尼哥哥嗎?”
男孩點了點頭,蘭尼哥哥是他時候最好的玩伴,雖然他們年齡相差四歲,但是蘭尼去哪玩耍總會帶上男孩。直到四年前,蘭尼哥哥去了一趟集會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男人繼續向弗雷解釋,“咱們青木鎮有個傳統,所有孩子基本都會在十四歲成年後到二十歲前,都可以去參加青木林生存挑戰,當然,也可以在成年之前就去挑戰,挑戰內容就是在青木林生存一整個冬。挑戰分為三個檔次,生存一個月、兩個月或者三個月。挑戰一個月可以在申請當就能給家裏拿五十斤米,或者二十斤肉;兩個月是一百斤米,或者四十斤肉;挑戰三個月的可以獲得五百斤米,外加一百斤肉。如果三個月挑戰成功的話,不但可以再獲得一次獎勵,更是可以舉家搬遷住到青木鎮鎮上去。”
弗雷聽得雙眼放光,這就是如果三個月挑戰成功就可以獲得一千斤米和兩百斤肉,這可是相當於整個林邊村三個月的稅錢了。
男人看出了兒子的驚訝,“但是青木林裏麵非常的危險,各種野獸毒蛇橫行,就算是寒冷的冬,也有不會冬眠的毒蛇巨蟒和雪豬白熊。一個老練的獵人,在別的季節想在裏麵生存三個月都是非常困難的,更別是在這樣的冬。你蘭尼哥哥就是因為想要挑戰三個月,所以才丟掉了性命。”
男人無奈的歎了口氣後繼續道:“你母親在這個冬可能就要生了,但是我們今年儲備的過冬的食物還遠遠不夠,所以我希望你能去參加今年的青木林挑戰,挑戰一個月就可以了,至少能讓咱們家熬過這個冬。”
“或者你也可以不參加,我們可以向別人借點食物,比如還欠著我們一整頭野豬的格倫家。”女人。
男孩搖了搖頭,“格倫叔叔去年被毒蛇咬傷,到現在還沒下床,要不然我們也不至於買掉一頭野豬給他救命了。”
弗雷站起身,眼神堅定的對男人,“明我會去參加一個月的挑戰,我不會讓你們餓著的,特別是我的弟弟,啊,有可能是妹妹,其實我更希望是個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