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你們是故意不想讓我好好吃晚飯的吧!
“行,那我就再考慮考慮吧,過兩再給你回複。”
“苟老師,請您還是要盡快作出決定,畢竟聯係署名權的買家還需要時間的。明這個時間我再給您打電話好吧。”
林三四似乎是認定了苟域會選擇賣出署名權,畢竟一個署名權就可以憑空多出來十倍的價格,傻子才選擇自己署名呢,名氣這玩意不能吃不能喝的。
“我沒要賣署名權啊!”
“欸!苟老師,如果您選擇自己署名,我們劇組最多隻能給出5000,畢竟隻是一個宣傳片的配樂,想想您在作詞作曲時的辛苦,放著5萬不去賺而選擇一個虛名,真的值得麼?”
“所以我要再考慮考慮嘛。”
“好吧,還是那句話,請您盡快給我答複吧。”
掛掉電話之後,兩個人的頭腦裏同時出現了這樣一句話——這貨有病吧!
要不是晚飯快要涼了我連考慮都不帶考慮的,不罵死你個龜兒子我都對不起《想唱就唱》的江湖地位。
苟域吐槽過後繼續與驢肉火燒奮鬥。
然而生活總是操蛋的,你越是想要做一件事情就越是容易受到幹擾,吃晚飯也是如此。
第三個剛剛放進嘴裏,電話就又一次的響了。
還是陌生號碼,不過這回是奉的本地號了。
“莫西莫西?”
話這句接電話用的日語真的非常適合在嘴裏塞滿食物的時候使用誒。
“欸?是苟麼?我是抻麵店的老趙。”
你完全不用做自我介紹的,就你的那個渾厚中帶著沙啞的嗓子,我就不會認錯的。
“是我,趙老師你找我啥事啊?”
苟域費力的將嘴裏的食物咽下去,沒有經過充分的咀嚼,總感覺有些對不起這枚火燒。
“啊,我把你的歌做出來給邱森那家夥發過去了,他非常滿意,跟沒跟你聯係啊?”
“額,剛剛有個自稱是《三年二班》製片助理的家夥給我打電話了。”
“還行,老邱那家夥辦事還是比較痛快的,他給你開的什麼價?我跟你啊,該要多少你就去要多少,必用給我麵子。”
我什麼時候需要給你麵子了!
“5萬。”
“還行啊,這個價不少了,老邱那家夥沒坑你。”趙老師生怕苟域不懂業內的標準價格,還特意給苟域解釋了一下。
詞曲作者大概會分四個層次,最頂級的就是趙老師這種的樂壇老前輩,耳熟能詳的歌曲一抓一大把,或許有些歌別人不知道是他們寫的,但是隻要熟悉的旋律一出來,誰都能跟著唱上幾句,有點類似於上一個世界的穀建芬,林夕,黃霑隻類的大師,不隻是簡單的詞曲作者,更是一位現代詞人,這個層次的作者已經不是簡單地為錢寫歌了,他們寫歌隻有一個原則,看心情。
第二個層次並不是比第一個層次的人差,而是依據江湖地位而分出來的,第一個層次的大多都是樂壇的老前輩,而第二個層次則是現今商業樂壇的主力軍,代表人物是方文山,黃俊郎等人,這個層次的作者收費一向是收取版權金的,就是你唱我寫的歌,就要按分鍾付給版權金,每分鍾60元軟妹幣,比起歐美的每分鍾160元以及日本的每分鍾900元還是有一定的差距,但要是與原來的世界上詞曲作者的收入相比那真是幸福了好多,原本世界上大陸的詞曲作者的版權金收入大概是每分鍾三毛,就這樣別人還不願意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