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做了一個很美的夢,夢見自己遇見了女孩叫奇妙,於是開始了一段沒羞沒臊的幸福生活,喂馬,劈柴,周遊世界。這個夢很美,這輩子都沒做過這麼美的夢,美到都不想醒來,寧願死在夢裏,然而當他想到這兒的時候他發現自己挺怕死的,於是……他醒了。
莫名的原名不叫莫名,叫莫明非,明辨是非的明,明辨是非的非,但是莫名不喜歡這個名字,因為他並不認同這樣無參考價值的觀點,明辨是非?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誰能的清楚,這就是一句無意義的空話,準確點,一句大廢話!誰不會認為自己想做的是對的,別人要做的是錯的(除去不可抗力的內心世界的最真實觀點【汗】)。像老子的,人之初,啥都對(咦,老子的嗎?哦哦哦,勞資,這萬惡的多音字),就也是為什麼老人護短單用一句“還是個孩子”就能噎死你,畢竟人家是老子(……可以再次吐槽一下這個多音字嗎)。沒有人敢不,沒有,從沒有,反正我沒見過,我就當沒有。
從莫名就和別的孩子不一樣,莫名比同齡的孩子安靜很多,他想的多,動的少,他的愛好就是坐在窗前然後看著別家院子裏的大人追著滿地打滾的孩子跑。他從未生出過嘲笑他們的念頭,不管是對那大人還是孩,他覺得所有人都有對的權利,隻是不同的人的觀點不同,一旦牽扯上什麼事件,結果也不同。至於到底是誰對誰錯,誰能忽悠,誰人多,那誰就是老子(…………窩真的控即不句窩寄幾……)。這都是他在窗邊看熱鬧得的領悟,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把孩放在窗戶邊上……不僅僅是為了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
莫名很聰明,從就是,他想事情總想的很遠,遠到常人想都不敢想,或是窮其一生也想不到,當然,他所想的不是像那些老爺子一樣迂腐古板的,他總能想到一些新奇古怪而又有依據的東西。但是大人們顯然並不喜歡他的想法,於是他們叫他的名字就喜歡省略最後一個字,他們覺得這樣的名字和這孩子更搭。然而,大人們這無趣的惡作劇,莫名很喜歡,於是他毅然決然改了自己的名字,莫名,莫名其妙的莫名,他喜歡這個別人並不喜歡的名字,就像喜歡自己一樣,對,他自戀,他自己對這點毫不避諱,甚至有些驕傲。
他相信自己能看到更多,更多,如果鄰家的孩子永遠不長大,如果他們家是大人依舊滿地爬。出乎意料的(個錘子),這一還是來了,他不得不離開那間自己蹲守了十餘年的閣樓……
莫名睜開了眼,眼前是黑的,什麼也看不見,他努力想回想起自己下了閣樓後又發生了什麼,可是腦子好疼,什麼也想不起來。
然後他注意到了一件事,眼前這片黑,好像是個人,因為他笑了,露出一排黃了吧唧的牙,好像是覺得自己頭疼的樣子很可笑。這個人真的是黑的離譜,黑的那一排黃板牙都顯得那麼幹淨。黑的連莫名都忍不住想笑他,他以前從未嘲笑過別人,從未,因為他總認為自己和他人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