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施晴是不會醉的,喝再多的酒,即便身體有些不消,但她都會保持頭腦的清醒,而這次,她的身體醉了,腦子也醉了。

施晴不支的倒在地上,含糊不清的咒罵著某人,她拍打著地麵,就像個得不到滿足的孩子,想通過撒嬌胡鬧來讓大人答應她的要求,然而,孤獨一人的她隻是演著獨角戲給空氣看,沒有人看到她的痛苦和傷心,世界上的人該歡歌的歡歌,該笑語的笑語,即便有悲傷哀歎的,也不是為了她。

施晴哭了,她不是個愛哭的嬌柔女子,可她覺得,若是做個如葉寒蘭、或是方文漪那樣的柔弱女子,未嚐不是很好,她們那樣的是很容易得到男人的憐愛,而自己呢,連那個自己放低姿態表白多次的傻瓜都得不到。

施晴笑了,她就是她,為什麼要改變,他不喜歡自己,是他沒眼光,無用的男人才會癡迷那些小女人,什麼小鳥依人,什麼楚楚可憐,隻不過是為了能顯得他們很男人,很有威風罷了。

她施晴是強者,她要做能夠掌控一切的女王,什麼小情小愛,她不在乎,她一點都不在乎。

施晴從地上爬起來,拿著酒瓶當麥克風,唱起了歌,不是傷心的抒情歌曲,她吼著的是激烈的搖滾樂,她覺得這樣的吼叫可以驅散掉心中的鬱悶,然而,那些煩心事是驅不散的,緊緊的鎖扣著她的心,越絞越痛。

鬧累了的施晴仰躺在地板上,她盯著天花板,呆呆的瞪著那盞太陽造型的吊燈,不一會兒,她眼前一片朦朧,在似睡非睡中,她聽到了房門開啟和關閉的聲音,一個高大身影擋住了耀眼的燈光,但她看不清那是誰。

第二天清晨,施晴從自己的床上醒來,是被她的電子時鍾叫醒的,她低頭看到自己穿著幹淨溫暖的睡衣,頭發和身體都被清洗過,滑嫩的皮膚和幹爽的發絲都散發著淡淡的清香。

施晴看了眼床頭的電子鍾,早上七點鍾了,她掀開被子,翻身下床,簡單梳洗打扮一番,好似昨日的醉酒沒有發生過似的,她滿血複活,恢複了往日的驕傲之態,與昨晚的醉酒癲狂之狀完全是判若兩人。

施晴來到自己的愛車旁,輕輕的撫摸著車尾上的葉片形狀的車貼,唇角微微抽動。她用遙控器打開了車篷,沒去拉開車門,瀟灑的跨了進去,直接提速,駛出了地下車庫。

在漢睦強的別墅外,她剛要給漢睦強打電話,漢睦強從大門走出,他坐上施晴的車子,自嘲的說自己像個小孩子等家長回家似的站在窗前等待著她,而且很擔心她不會來。

施晴從包裏拿出了一個棒棒糖,遞給了漢睦強,說自己不想被他擺照片。

漢睦強看到棒棒糖先是一愣,之後笑著接了過來,放進了自己的上衣口袋裏。原來天不怕地不怕的施晴竟然害怕被擺照片,看來以後他可以拿這個軟肋來要挾施晴了。

施晴冷笑的讓他試試。

漢睦強立刻繳械投降,承諾自己永遠都不會對施晴進行半分威脅。

施晴滿意的將自己的紅唇勾出一彎迷人的弧度,漢睦強看著,癡癡地醉了。

……

恐怕民政局的“生意”是屈指可數的那種不用打廣告卻能每天都會門庭若市的興隆買賣了。

當然了,來民政局的不止是為了結婚,也有為了離婚的,可不論是為了什麼,反正都要交費,人家是穩賺不賠的。

大家都是第一次來這裏,可葉寒蘭表現得最為駭怪,她東張西望著,一會兒看著往來的人,一會兒去讀貼在牆上的注意事項,緊張的告訴葉誠和方文漪,辦理結婚證還要采血,像哥哥葉誠這樣的自然不會有什麼了,但不知道大嫂方文漪能不能受得住,其實能有什麼問題啊,小題大做罷了,要不由她代方文漪挨一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