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2 / 3)

“紅線”和“綠線”隻有由南至北行駛、經過我們II校區的車站之後,車廂裏麵才會陸續看到一些白色的臉孔,而一旦登上從市中心由北向南行駛的列車返回學校,當聽到車廂裏麵響起“紅線”的“S-5h(S是指芝加哥棒球隊——白襪隊的主場,5h就是5街)”車站、或是“綠線”的“5h-Brnzeville-II(5街和II校區)”車站的報站聲音的時候,這就意味著“好心”的地鐵播報員在向我們下發“最後通牒”:這兩站都設在5街上麵,也就是一旦列車駛過這一站,就進入了廣闊的南部黑人區,車廂裏就再也沒有任何膚色稍白的乘客。所以我們這些學生們必須盡快在這一站下車,萬一坐過了站,就不知道前麵會有什麼樣的危險在等著自己了。這兩座地鐵車站的站台都是長長的一條兒,一端在5街上麵設有一個出站口,另一端的出口則稍稍遠離5街,而更靠近北邊的街——雖然車站的站台就那麼幾十米長,兩邊的出口也就相隔幾十米,可是千萬不要看這幾十米的距離,因為如果錯誤地選擇了站台南邊的5街出站口的話,我們這些留學生們遇到危險的幾率則要成倍地高於站台北端、建在校區以內的出口。美國的大城市裏就是這樣,哪怕短短幾米寬的街道之隔,道路兩邊的治安情況很有可能就是差地別,所以為了盡量避免中國孩子們在美國遇險,我建議大家在出國之前就在國內好好學習開車、考到駕照,來到美國之後盡快把買車的事宜提上行程。

“美國是一個車輪子上麵的國家。”

這句話既是美國的公共交通不便、車是生活出行必要的交通工具,也在告誡著我們這些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們,呆在自己的車裏,遠比徒步走在街頭安全得多。至於美國的公共交通究竟有多麼不方便、為什麼偏偏中國留學生們容易在美國街頭遇到危險,這些問題我都會在之後的章節中詳細地分析描述。

這些有關於美國的治安情況,我在這本書中放在了我美國上學經曆之前來講,就是想用這樣的文字順序來表達我對於走在身後的同學們的一點建議:所謂的“歐美”並不是我們在國內所了解的那樣完美,更和國內有著截然不同的國情。在出國留學之後,不要仍和我們在國內上學時候那樣,每隻知道從早到晚上課、寫作業、吃飯、睡覺,卻忘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直到那些心懷不軌的“老黑”們淫笑著朝你走過來的時候,自己還以為這是一個上好的鍛煉口語的機會,從而激動地迎上去大聲道:

“Hey!Hareyuding!(嘿!最近過得怎麼樣?)”

哦,對了,在美國的街頭,別忘了在錢包裏麵時刻準備著一張二十美元的鈔票——隻要一張鈔票就可以了,不要多放,也盡量不要低於這個數字——因為往往美國街頭的“老黑”、“流浪漢”、“混混”之類在跟我們要錢的時候很少明目張膽地搶劫,而是經常慢慢靠上來,先“友好”地跟你打個招呼之後,壓低了聲音對你道:

“Hellbr!Dyuindsharingesehange?(你好朋友!給我來一些零錢如何?)”

遇到這種情況,痛快地把錢包裏麵的那張二十美金麵值的鈔票給他,再給他看看你空蕩蕩的錢包就可以了。這些人的目的往往隻是要錢而不是傷人,所以即便你心裏麵不是很痛快,但也最好直接給錢走人,以免把人家激怒之後被他口袋裏的刀槍棍棒傷了自己——牢記,這是一個私人槍支泛濫的國家,不像我們國內連刀都被歸為禁止隨身攜帶的“管製刀具”。就算你在國內是“爺”,在國外遇到危險的時候也最好偶爾裝一裝“孫子”,聰明地選擇花錢消災。至於我為什麼會建議錢包裏麵的鈔票麵值一定是二十美金,這是因為美國街頭除了真正的乞丐之外,常見的一些討錢的“黑人”、“混混”們往往都是“癮君子”。包括伊利諾伊州在內的美國很多州紛紛將“大麻”合法化,這樣的法律也在美國境內造就了一批終日與“大麻”為生的人——主要為社會最底層的黑人和好吃懶做的“hierash(爛白人)”——他們在花光自己口袋中的銀子之後,自然會將目光盯向美國大街巷那些越來越多來自中國的“財主”們了——二十美金左右正好可以購買吸食一次的“大麻”分量,所以一張麵值二十美金的鈔票算得上是我們在美國街頭化險為夷的“護身符”。

這些都是我作為一名真正的留學生,生活在美國幾年之後所總結出的經驗。像“海德帕克”、“英格爾伍德”和“加菲爾德裏奇”這些芝加哥極度混亂的地區,我也是像趟水過河一樣慢慢趟出來的——其實這些更是我那位大連的老鄉“蛋蛋”的功勞:要不是他那麼快就買車,我也就不會緊跟著他成為我們那一屆留學生中第二個買車的人,後來更不會短短一周就幾乎開車跑遍了芝加哥的大街巷——甚至就連我自己來到美國之後所擁有的第一台車,也是托“蛋蛋”的福才買到手的。在來到美國之前,我擁有一年半的駕齡,方向盤在自己的手裏還沒摸熱乎,所以在看到“蛋蛋”威風凜凜地開著他那台騷紅色的雙門“牧馬人”歸來、尤其身邊同學們那些垂涎欲滴的眼光後,我表麵上替他高興,其實內心裏嫉妒得要死——我怎麼也算在高中就有車了,還曾經是大連濱海路“飆車黨”中的一份子,自己開車的那會兒“蛋蛋”還穿開襠褲呢,怎麼能容忍在美國芝加哥的伊利諾伊理工大學這塊地兒被“蛋蛋”搶走了風光!這種咬牙切齒的感覺讓我第二就坐著“蛋蛋”的車重新回到了他買車的那家4S店,打算給自己也尋摸一台可靠的座駕。車子在當就買到了:一台005年的藍色“道奇Sraus”轎車,裏程九萬英裏多一點,4L直列四缸發動機,150匹馬力。這是那家4S店老板自己開過的車,他買了新車之後就準備把舊車掛在網上賣掉,結果剛好碰到“蛋蛋”帶著我來買車,於是就很爽快地以三千一百美金的優惠價格賣給了我。我之所以會買一輛二手車,是因為自己原本就沒打算在美國呆太長時間,如果買新車的話怕臨走賣掉的時候折舊太快不劃算;再就是考慮到我出國之前就玩過汽車的改裝,所以覺得如果在美國買一輛二手車來“折騰”的話會更合適一點——這統統都是借口,事實上還不是我口袋裏麵的銀子根本不夠的原因!爸爸媽媽生怕我一個人在國外開車不安全,讓他們整日擔驚受怕,所以根本沒打算讓我在美國買車,自然也沒給我帶太多的零花錢,自己囊中羞澀,哪裏能像“蛋蛋”那樣直接就買一台價值三萬美金的嶄新越野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