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懶散的無業遊民,衛鋒今出奇的打扮了一下自己,竟然穿上了一身板正的西裝,擦得黝黑發亮的皮鞋。甚至拿起了女朋友的粉底,噴起了發膠。這對於成介大褲衩子加拖鞋的衛鋒來真是一個奇跡。
衛鋒一臉自戀的望著鏡子裏自我感覺良好的自己,反倒是有些不習慣了,帥是帥了,但總感覺少了點什麼似的,像是丟了魂一般。
起來衛鋒這個人也奇怪,本來父母給他起這麼個名字,是希望他鋒芒畢露,光芒萬丈的。然而衛鋒似乎過於叛逆了,父母越想讓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自己偏要反著做,硬要為什麼這麼做的話,可能隻是單純的不想成為被牽著絲線的木偶吧!
所以衛鋒就越活越回去,乃至於從出生的眾人擁簇,兒時的群芳環翠,少年時意氣風發,成年落魄無人識。這大概就是命吧!衛鋒的家境其實是很好的,父親是知名上市公司的老總,母親是根正苗紅的紅三代。
衛鋒出生的時候,大概是他一生中最輝煌的時候了,所有人都對他抱以很高的期望,然而這些期望,最終都變成了毒咒。本來衛鋒的父母,看到衛鋒這樣,一付恨鐵不成鋼的樣子,恨不得拎把錘子,硬生生把他錘成一把絕世好劍,然而很快就放棄了,衛鋒這個人他不像鑽石一樣璀璨,卻和鑽石一般硬,你可以毀滅他,但不能改變他。
於是後來衛鋒的父母也便佛性了,每個月隻是固定的往他卡裏打兩千生活費,也不管他,本來一分都不想給他,但是想想不能餓死他,然而衛鋒一分錢也不要,直到後來,衛鋒多了個弟弟,跟他截然相反,於是乎,衛鋒這個人就跟人間蒸發了一樣,被徹底的遺忘了。
這正合了衛鋒的心意,衛鋒根本就不喜歡這種虛情假意的豪門生活,他隻想安然的享受自己平淡無奇的日子。於是乎衛鋒遠走他鄉,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裏,像大多數人一樣打拚,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
然後衛鋒就遇到了現在的女朋友——白薇。而衛鋒之所以今如此打扮一番,也是因為今是白薇的生日。愛情似乎有某種不清道不明的魔力,遠勝於父母手中的巨錘。這讓衛鋒覺得自己可能是墮落了,不過真香啊!
衛鋒滿心歡喜的捧著玫瑰花,打車來到白薇的學校,優雅的走向白薇的宿舍樓。今真是個好日子啊,衛鋒心想,陽光明媚,清風拂麵。然而命運弄人,衛鋒看到一輛敞篷跑車呼嘯而來,停在自己身旁,駕駛座上的男子帶著鴨舌帽,墨鏡,看不清麵容,而副駕駛上的白裙少女,一襲長裙,烏黑長發,迎風飛揚,正是自己的意中人——白薇。
衛鋒整個人懵了,直楞楞的立在那,眼看著白薇笑眯眯的打開車門,邁步走下來,走到自己麵前。
“你”衛鋒剛出口便被打斷,隻覺得白薇動人的聲音是如此的刺耳。
“你(你)是(個)好(傻)人(比)!(!)”
“我(你)配(配)不(不)上(上)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