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貞元十三年。
杜仲付給管賬的一錠細的文銀,接過找還的散錢,就向酒館門外步去。
杜仲,字子俊,人如其名長得英俊而又略帶點瀟灑的氣質,身材修長,從讀過些聖賢書,又愛學著一些文人墨客的樣子穿著長袍,文人著裝,便有了一種文人的氣質,可他並不是書香世家,隻不過是個奢望著能一舉進入文壇成名風流的農民的兒子。
他挺直了背,整了一下頭冠,雙手附後,請搖著紙扇,同時用他那漂亮公子哥的目光,向那些仍滯留於飯桌上嘖嘖作響的客人迅速地瞥了一眼,嘴角也跟著自然地往一邊輕翹了一下。
有幾位女子此刻已經抬起頭來注視他,有三名青年少女,紅妝粉末,笑語盈盈,還有一個風韻猶存、頭發疏得齊整、別著一支牡丹、衣裙鮮色漂亮的徐娘;以及陪同老父親的兩個民,看樣子全是這家價格便民的酒館的常客了。
走到街上,杜仲停下了腳步,心中在暗自思度著自己下一步該怎麼辦是好。今是五月廿八日,而他身上隻剩下些微不足道的散銀了。問題很明顯:剩下的兩日隻能一日一餐了。他想,一餐午飯是二十二文錢,而一餐晚飯則要三十文錢。如果他隻吃午飯,將可省出多點兒錢,用省下的這點錢,他不僅可以在每的晚餐時分買個窩窩頭來充饑,而且還可以飲上一杯水酒,口吟幾句流傳深廣兒亦懂背誦的詩兒助樂自娛。須知喝酒是他的一大開銷,也是他認為是最接近文人雅士風骨的一種行為。這樣一想,他也就沿著三水街的下坡走了下去。
他走得輕快,步履生風,在擠滿行人的大街上穿梭,臉上始終帶著一
種神氣,睨視著行人、攤販,儼然像是一個屈了尊當了平頭老百姓的俊俏的公子哥兒的派頭。好生氣派的模樣。
他那套衣服雖然是便宜貨色的布匹而製成,但是模樣俊俏的他,這普通衣服穿在他身上,雖略顯俗了點兒,卻也是衣冠楚楚。他身高八尺,白麵冠堂,眉清目秀,特別是那一雙眼睛,恍如閃爍星辰,若眼神對著一女子看上一時片刻,那女子的魂怕不是如磐石般堅硬就難免會被其勾走。
長安的夏夜,這荷才露尖尖角,氣候但也是悶熱得非凡了,整個都市像是一架蒸籠一般。酒館的梅子酒香也由這炎熱氣的緣故愈加飄逸得滿街,街上孩卻顧不著熱氣蓬蓬地四亂的跑不知玩著什麼把戲,更有各色女子拿著葵扇搖曳生風,時有她們身上的胭脂味入鼻,也是引得杜仲浮想聯翩。
梅子留酸都入酒,芭蕉分綠與窗紗。
長安街上胭脂味,閑看女子多姿妍。
這兩句詩乃是此前聽得酒館裏的某人吟唱,但也絕非原句,他也記不清楚,便隨口唱吟罷了,樂得應了此情此景,自得真意,快哉快哉。
杜仲走到一處樹蔭下,他停了下來,對下一步究竟該做什麼而猶豫不決。他本想到一處庭園涼亭下去找點兒涼風吹吹,但他心中另有一種欲望在搗鼓著——豔麗的邂逅。怎麼才可以遇著次豔麗的邂逅呢?連他自己也想不明白弄不清楚,但幾個月來他日思夜念。雖然有數次靠他俊俏的臉蛋和瀟灑的氣質,多多少少也算是嚐到過一些情愛的甜蜜,但他總想要得到更多一些和更好一些的。人總是貪多怨少的,若是今日給他一個女人,那他明日就需要兩個,後日要三個,長盡無絕衰啊。